印度“我行賄了”網站辦的風生水起,國內也有兩三家山寨版“我行賄了”網站上線,據說上線第二天就有5萬多人次訪問,但是反觀內容,大都是行賄未遂或者行賄后對方沒有辦成事的案例,這種網站從本質上就不能起到一個反腐倡廉的作用,甚至是在督促被行賄人員收錢后一定要努力辦成事,在一定作用上是在“規范”行賄這個“行業”的發展,所以站在眾多網民及中國國情方面看,我行賄了網站必。定夭折,“我行賄了”網站一出,引起了國內各界人士的熱烈討論.
6月8日,有媒體報道,兩名對國內風氣不滿的印度“海龜”拉馬什和斯瓦提創辦了“我行賄了”網站,不到一年的時間里收錄了上萬條案例,小有“殺傷力”。僅隔一天,國內就出現了兩個類似的中文山寨版“我行賄了”網站,但這兩家網站“應者寥寥”,一個只有8篇帖子,另一個則只有35篇,并且并未點出受賄人的具體信息。(6月11日 《南方都市報》)
一次成功的賄賂,需要心有默契的送收雙方,需要事有所成,需要利益共享。通過賄賂來走一條違法違規的快捷通道,這是行賄中最主要也是危害最大的一種,然而走了快捷通道卻回過頭來在網站上反咬一口的,實屬罕見,除非雙方又一次鬧掰了。
由此不難推論,一個主動揭露“我行賄了”的網站,到最后多半會被各種行賄失敗的發泄報復所充斥。我交了錢,沒辦成事,我就要在網上搞你一把,這成為了很多人發帖的基本邏輯。實際情況也是如此,在已發的帖子中,多部分是對“交錢事未成”的控訴。
這種投訴算什么呢?拋開網絡反腐的旗號來看,這與酸葡萄心理有何區別?從本質上看,這些發帖其動機并不是行賄可恥,而是行賄未遂可恥,是對走快捷通道的另一種期待而已,是簡單粗暴的“王侯將相,寧有種乎”而已。
這正是我們必須正視的現實,反腐靠大家,但大家其實并沒有反腐,甚至連反腐的基本意識都沒有,大家反的只是自己沒有腐敗的資格,拿了錢不幫忙的官員。在這個奇怪變異的現實中,一個“我行賄了”網站,最后難免會成為失敗賄民的排泄點,牟取個人利益的新平臺。
日前,國內出現“我行賄了”等3家民間反腐網站,創辦人稱已有超5萬網友訪問該網,其靈感來自印度。創辦人認為能得到政府支持,并稱反腐是人民和黨的需要,是為了把國家和社會建設得更好。(6月12日新華網)
雖然網站的創建靈感來自印度,但國內出現這樣三家網站的消息依舊振奮人心。在網絡問政之風日盛,在“天價香煙”以及“局長日記門”等事件背后網民監督之威力凸顯的今天,針對反腐的專門性網站卻遲遲沒有出現。雖然“我行賄了”等三家網站目前的影響力還有限,但他們的出現無疑開創了全民反腐的新格局。
萬事開頭難,新生的網站必然會面臨許多困難,更何況這樣一個曝光不法行為的網站。“我行賄了”等三家網站面臨的首要問題是會不會被查封。對此,筆者持積極態度。針對腐敗問題,黨中央是不遺余力,3月14日,溫家寶總理在人民大會堂回答記者提問時就說到:“當前,我以為最大的危險在于腐敗。而消除腐敗的土壤還在于改革制度和體制。我深知國之命在人心,解決人民的怨氣,實現人民的愿望就必須創造條件,讓人民批評和監督政府。”由此不難看出黨中央懲治腐敗的決心,和利用人民和腐敗行為斗爭到底的誠心。
既然黨中央有如此的決心和誠心,那么對于這樣的為普通民眾提供反腐聲音渠道的網站自然是不會“痛下殺手”的。那么如何讓這樣的網站發揮真正效用呢?如何讓民眾的聲音轉化為實實在在的反腐成果呢?關鍵在政府要給予實質性支持,政府必須給力。
首先,相關政府部門應該設立專門的對接部門,及時接受、匯總相關舉報信息,并對信息進行核實與確認。在現有的信息獲取渠道之外,要充分利用網民的力量,要充分認識網絡表達的特點,在這樣一個網絡反腐平臺中獲取最有力、最及時的反腐信息。
其二,懲罰措施不能避重就輕。紀檢部門雖多次號召公務人員接受網絡監督,但在近幾年的網絡公開報道中,一些被舉報的官員最終得到的懲罰卻極為輕微,有些人甚至不降反升,或等風頭一過就到異地重新任職。這種懲罰和罪行的不匹配會極大地打擊網民的參與熱情,也有損法律的尊嚴。畢竟,民眾參與的目的就是為了看到一個公正的處罰結果。
其三,建立相應的激勵和保護機制。有激勵才會有回應,有保護才會有表達。提供激勵并不是說要像抓捕通緝犯一樣,懸賞多少多少人民幣,對于網友來說,最有效的激勵莫過于看到自己提供的信息把貪官污吏拉下了馬。這就要求相關部門一旦抓捕了貪官污吏就要及時通報,并向網友說明信息來源,當然,這是在保護舉報人安全的前提下適度開展的。
此外,杜絕此類網站可能存在的污蔑、誹謗、造謠的違法行為,也需借力政府。對于此類違法行為,應該選擇技術偵查、法律追究的手段。對于違法IP地址的技術追蹤是可以實現的,切難度不大。雖然增加了政府部門的工作量,但是卻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證網絡言論的自由度。相比于官員腐敗的危害,這些工作是值得且必需的。打開反腐網站的入口,對違法言論進行技術上的問責,這樣既能保證網民的自由表達,又能依法規范言論。
在應對腐敗問題上,官方反腐應是主力軍,民間反腐是有生力量,兩者相輔相成,互為補充。而依托于新興的網絡技術,民間反腐網站更有可能激發普通民眾的參與性和積極性。“我行賄了”模式讓民眾看到了反腐模式的新希望。在民間反腐陷入困境的現實語境下,只有政府拿出給力的措施和真誠的態度,反腐格局才能切實煥發出新的生機!
效仿印度網站“我行賄了(I paid a bribe)”,截至今天,國內已出現“我行賄了”等3家民間反腐網站,吸引了許多網友發帖揭露自己行賄內幕。“我行賄了”網站創辦第二天已有近5萬人訪問。(新華網6月12日)
印度網站“我行賄了”紅了,而且,因為有交通部長這位超級粉絲,“我行賄了”網站還取得了相當好的反腐效果。對于此種反腐路徑,“拿來主義”既是一種必需,也是一種必要,其進步意義不言而喻。畢竟,就我國當下的反腐語境而言,多一條路徑就比少一條路徑強。
但是,“我行賄了”網站未必就能承載得起國人的反腐夢想。首先,就算是印度版“我行賄了”網站取得了部分成功,也僅僅是依賴于一些人治或偶然因素。印度版“我行賄了”至少存在以下兩個問題:其一,倘若沒有交通部長這位“牛粉絲”,“我行賄了”網站到底能發揮多大效力,還很難說;其二,印度版“我行賄了”網站中所舉報出來的行賄丑聞,多數為社會底層的小額行賄,在整個權力體制之中,多多少少有點“只拍蒼蠅不打老虎”的味道。印度版“我行賄了”尚且如此,在中國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就更不在話下了。
首要的問題在于,“我行賄了”四個字在邏輯上本就不成立。具體來說,“我行賄了”首先是一種犯罪——行賄罪。《刑法》第389條明確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的,是行賄罪,數額較大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以行賄論處。”第390條規定,“對犯行賄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雖然《刑法》中也有“被勒索不是行賄”與“主動交待行賄行為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的規定,但有一點是毋庸置疑的:勇敢地說出“我行賄了”無異于將自己檢舉給紀檢機關。這一點,對于我國大部分從行賄中受益的官員來講,是個相當糾結的問題。
就行賄性質而言,在我國的權力體制之內,大多數行賄者并非都是“被勒索而行賄”,相反,許多人是主動行賄。這種主動行賄,對個人而言是工作需要,對企業而言是發展需要,對地方政府而言是政治需要……因為這樣那樣的需要在種種“潛規則”下顯得很是“合理”,所以更多的行賄者是陶醉或享受于自己的行賄行為的,指望行賄者斷掉自己的晉級之路去承認“我行賄了”,根本不現實。
就網站而言,我也很是懷疑它們能否一貫保持獨立特性。不排除有些網站確實是以維護正義、弘揚正氣而存在的,比如溫州那個著名的“703網站”。但僅兩三天的時間里就能出現3家“我行賄了”網站,而且點擊率一日突破5萬,就很是讓人懷疑,這些網站究竟是看重了“走紅”還是看重了反腐?要反腐,可以不用印度的形式;不想反腐,只想走紅,那就找一個好點的噱頭。另外,如果網站真能做到獨立,我也很擔心這些網站的命運。
本質的問題在于,“我行賄了”式的反腐還只是一種依靠于媒介的告密模式。對反腐大業來講,這種模式還是略顯荒誕的。誰也不能保證我們的紀檢部門能夠成為“我行賄了”網站的忠實粉絲,但“我行賄了”網站卻可以成為紀檢部門的踏實粉絲。一言以蔽之,幾個網站承載不起國人的反腐夢想;反腐需要的是剛性的體制,不是軟性的媒介,反腐體制不健全,再多的反腐媒介都難言根治。
只要有力度,就會有人顫抖:印度的“我行賄了”網站開了快一年了,現在看來做得不錯,有越來越“紅火”之勢,不但大受公眾追捧,有些政府高官也成了“粉絲”,還有一些腐敗官員因為來自“我行賄了”的舉報而被處分。那么,“我行賄了”來到中國,水土服不服,能否像我們的鄰居那般順風順水,人們有些擔憂。
其實民間反腐或網絡反腐,我們早就起步了,不論是以“人肉搜索”搜出的周久耕等人,還是被稱為“最猛爆料網站”的“703問政”等等,都是中國民間反腐的標志。所以我說,中國版的“我行賄了”并非完全照搬,因此不必以“國情不同”為由質疑其合理性;如果我們能夠接受網絡反腐并認為它是有效的,我們就應該接受“我行賄了”——它不過是網絡反腐形式的發展罷了。
當然,與從前的網絡反腐相比,“我行賄了”的性質更“專業”,火力更集中,尤其是打擊目標,帶有“精確制導”的味道。有網友跟帖說,“有人在顫抖”。誰會顫抖,自不必說。我們誰都不希望腐敗行為多,但是“顫抖”的人越多,腐敗行為必將越收斂而越少。反腐敗也好,權力監督也好,沒有力度肯定不行;而“我行賄了”之所以會讓人“顫抖”,就因為它的力度。只要力度足夠,“水土”不會成為太大的問題。
日前,有媒體發表“印度網站‘我行賄了(ipaidabribe)’躥紅”文章,介紹了印度反腐敗網站“我行賄了”成功經驗。截至6月12日,國內已出現三家效仿的克隆網站,分別是“我行賄了”、“我行賄啦”和“我賄賂了”。這三個網站出現后,立即吸引許多網友在上面發帖,揭露自己行賄內幕,同時這些帖子引起許多跟帖評論,人氣越來越旺。(來源:新華網)
印度反腐網站ipaidabribe。com短短不到一年的時間已經匯聚了1萬多條腐敗案例,幫助印度政府懲處了20多位官員。
應看到,印度的反腐網站取得好的效果是印度政府響應了網站,而不是讓網站“自嗨”。所以,我們缺少的是政府的關注。民眾有義務幫助政府打擊腐敗,民眾也很樂意幫助政府反腐。這可是很難能可貴的。有了民眾的支持,我們政府的工作理應能取得很大的成效。
中文版“我行賄了”網站創辦人“笑笑生”表示,中國網絡反腐其實由來已久,比如局長日記門牽出廣西煙草專賣局韓峰受賄案等等,但大多分散于各類網站或論壇當中,國內專門做這類網站的不多,于是就試著做了。
正是網絡的力量有了促進反腐的先例,所以民眾就看到網絡反腐的希望。但畢竟網絡反腐的道路還只是剛剛起步,任重而道遠,所以,我們也不必太過嚴苛。正所謂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所以,民眾也有必要抱著一顆正常的心態看待這一現象,不能太急躁,心急吃不了熱豆腐。
這個網站的出現是正面的,說明我們的民眾有愿意和我們的政府一起進行打擊腐敗的工作。民眾已經邁出了第一步,已經表示了良好的愿意,下面需要的就是我們的政府的回應。如若我們的政府沒能夠給予充分積極的響應,那么“郎有情妾無意”的“單相思”則注定是一場悲劇。
此前不久,中央黨校出版發行的《中共黨建辭典》正式收錄“網絡反腐”詞條,這被視為官方對網絡反腐的“正名”。因此,眾多地方政府的官方網站、官方微博的建立不應只是個形象工程,應真正發揮官民交流溝通的作用,真正響應黨中央的號召。
中文版的“我行賄了”不要只是一場民眾的自娛自樂,應是政府與民眾、上與下的同樂。民眾的“獨樂樂”遠不如政府與民眾的“眾樂樂”來的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