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影著作權協會理事長朱永德日前表示,將對北京市一些播放盜版電影的網吧提起訴訟,同時起訴向網吧提供盜版影片的“網絡院線”。朱慧卿繪(人民圖片) 網絡視頻版權糾紛暗含利益競爭。付業興繪(人民圖片) 網絡技術,為文化作品的傳播插上了“翅膀”,但也對著作權的保護提出了新的“挑戰”。從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今年4月公布的數據看,自1999年受理第一起網絡著作權糾紛以來,該院已受理此類案件966件,且2009年案件受理量是1999年的22倍。 隨著人們對網絡著作權保護的認識不斷加深,相關法律法規不斷完善,免費使用版權的空間正在縮小。 維權催生網絡著作權保護 2001年著作權法修訂,新增“網絡傳播權”,明晰界定網絡著作權 1999年,王蒙、張潔、張抗抗、張承志、畢淑敏、劉震云6位著名作家狀告世紀互聯:未經許可,在網站上傳播使用其文學作品,侵犯作者所享有的專有權和獲得報酬權。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作為著作權人,王蒙等人對其創作的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依法享有專有權。在著作權法對于作品的數字化以及在互聯網上傳播行為沒有明文規定的情況下,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根據著作權法的立法精神和保護規定,確立了網絡上使用作品屬于對作品的使用方式、未經許可在互聯網上傳播他人作品構成侵犯著作權的處理原則。 對此,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巡視員許超評價說,科學技術的發展,必然引起作品載體形式、使用方式和傳播手段的變化,但這種變化并不影響作者對其作品享有的專有權利。 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此次判決,對以后類似案件的處理起到了指導作用,案件判決的觀點在2000年12月2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計算機網絡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得到肯定。2001年著作權法修訂,新增“網絡傳播權”,從保護內容上回應了網絡技術對傳統著作權的挑戰,明晰界定了網絡著作權的法律定位。 2010年,內蒙古出租車司機李強將著名跳水教練于芬告上法庭,稱于芬的博文《如何突破難度與穩定的瓶頸,繼續領跑世界跳壇》,使用了自己的博文《西方理念是科學,東方思想是宗教》的整段內容,且未以任何形式注明引文的作者和出處,構成了侵權行為。經審理,李強勝訴,博文的著作權得以維護。 科學技術的發展,必然引起作品載體形式、使用方式和傳播手段的變化,但這種變化并不影響作者對其作品享有的專有權利,博客只是一種新興的網絡傳播形式,博文的著作權同樣受到法律的保護和規制。 保護對象不斷擴大 網絡文學、音樂、視頻、數據庫等,成為網絡著作權保護對象 網絡著作權案件審理初期,涉案作品以文字作品居多。1999年首例網絡著作權糾紛案,引起了大批文學創作者對網絡著作權的關注,其中也包括網絡文學創作者。 2000年,全球最大的中文原創作品網站之一——“榕樹下”,以侵犯專有出版權為由,將中國社會出版社告到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經過審理,法院最后認定,中國社會出版社出版網站發表的網絡原創作品構成了對“榕樹下”網站出版權的侵權。這意味著網絡文學也進入了網絡著作權保護范圍。 隨著網絡傳播技術的不斷發展,音樂、視頻、數據庫等成為網絡用戶的主要需求,近幾年,涉及這些作品的案件不斷攀升。 從2005年起,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接到其會員投訴,稱百度網大量提供歌曲在線播放、下載服務,音樂著作權協會遂多次與百度公司聯系交涉,均遭拒絕。2008年1月,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向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百度公司停止其侵權行為。最終在2010年經過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判決,要求百度公司停止其行為,并作出相應賠償。多年來,音樂著作權人針對百度公司的訴訟由于種種原因一直未獲得有效成果,本案判決開創了權利人在面對“百度”的維權訴訟中獲勝的先例。 2008年,80多家版權方組建反盜版聯盟集中起訴土豆網,在法院宣判前,土豆網主動要求庭外和解,賠償因盜播電影而對其造成的經濟損失。2009年9月15日,搜狐聯合激動網和優朋普樂三家,發起成立“中國網絡視頻反盜版聯盟”,并向優酷網、土豆網、迅雷等涉嫌盜版的網站發起新一輪訴訟,繼續維護網絡視頻的版權。 法律關系越來越復雜 如何既保護知識產權又不影響行業的發展,成為審判的難點和重點 隨著網絡技術的發展,網絡著作權糾紛越來越復雜。如何界定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搜索、鏈接、點對點等服務的網絡服務提供者的侵權行為?如何既保護知識產權又不影響網絡行業的發展?成為審判中的一個難點和重點。 2007年底,大眾點評網發現愛幫網未經許可,在其網上大量發布來源于大眾點評網有關港麗餐廳來福士店等132家餐廳的點評內容,用于商業經營,侵權字數共計370萬字。愛幫網雖承認從大眾點評網獲取信息,但以系搜索引擎類技術服務、已經提供網站鏈接為由拒絕刪除。2008年10月,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判決大眾點評網勝訴。愛幫網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愛幫網認為,一審法院的判決缺乏對垂直搜索技術這一新鮮事物的充分了解,混淆了搜索引擎與一般轉載的概念,阻礙了搜索引擎業的發展。2009年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撤銷一審認定愛幫網侵權的民事判決,并駁回大眾點評網的全部訴訟請求。 中國人民大學兼職教授蔣志培認為,新技術將不斷增加網絡著作權案件的復雜性,這需要司法機關認真領悟法律精神,積累審判經驗,結合行業發展現實,作出合理的判決。 在利益糾纏、矛盾日趨尖銳的網絡市場環境下,集團訴訟或者共同訴訟越來越多,網絡著作權的問題也從初期單純的法律與技術問題,演變為錯綜復雜的行業競爭與利益分配問題。據了解,2007年年初至2010年年初,書生與超星兩家數據圖書館互相起訴對方的案件達到34件。2008年,同方公司先后組織兩批共1000余碩士博士集中起訴萬方公司。萬方公司隨即也組織了30余位碩士博士起訴同方公司。這種集體“對壘式”訴訟變成某些企業的一種經營競爭策略,網絡著作權糾紛正在向行業內沖突演化。 合法版權交易機制是突破 建立版權交易綜合服務平臺,提供版權登記、評估、鑒定、推廣、交易等一站式服務 隨著網絡產業的發展壯大,為了更好地保護網絡著作權人的權益,需要不斷完善我國的法律制度。首先,要擴大網絡著作權的保護范圍,只有如此才可能適應網絡技術的迅猛發展和網絡著作權涉及內容的擴張。立法總是滯后于技術發展,雖然《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規定了“避風港”原則,但還是無法適應新技術的發展。 蔣志培說,P2P是網上共享其它文件的軟件,這種只提供P2P服務的服務商,既不是網絡空間服務商又不是搜索引擎,它的侵權行為如何認定,還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網絡作品紛繁復雜,使用者使用網絡作品時很難判斷合理使用的界限,易引發不必要的侵權事件發生。為平衡作者與使用者、社會公眾之間的利益,消除多方之間的沖突,必須明確規定在什么條件下使用哪些作品可以無償使用而不必征得著作權人同意。同時,要建立統一、清晰的賠償標準。雖然司法解釋規定了原告的損失、被告的獲利可以作為標準,還有一些法定賠償等等,但是具體在網絡上的損失怎么計算,是按點擊量還是按使用費等,尚沒有一定的標準。 互聯網是技術的產物,它每產生一個新的商業模式,就會給傳統的版權造成新的挑戰。現在互聯網以外的企業,特別是一些硬件企業也開始分享網絡市場。例如原來的電視機和互聯網沒有關系,但是現在很多都有和互聯網連接的功能,有一些電視機廠把電視機和某個網站捆綁起來,提供給消費者固定的、綁定的網站內容。還有3G手機,不僅為消費者提供打電話的基本服務,還可能提供相關瀏覽內容,不管提供的是新聞,還是小說,或是電影,都離不開版權。許超認為,在這種趨勢下,建立正常合法的交易模式才是解決版權問題的重要突破。建立版權交易綜合服務平臺,提供版權登記、評估、鑒定、推廣、交易、談判等一站式服務,為版權持有方和需要方搭建一個交易的平臺,最終實現交易雙方的共贏和版權產品的價值最大化。 網絡著作侵權調查問卷(網友互動) ——人民網網友留言 網絡像一把雙刃劍,雖然能為各種正版商品提供廣闊的推廣渠道,但是也給盜版者提供了便利的侵權機會。網絡盜版盛行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國出版事業的相關法規不完善,以及網絡監管不嚴格。 為此,影迷們、漫迷們、書迷們應該以身作則,拒絕盜版,堅決反對使用網絡侵犯他人著作權。 ——IP:117.74.77.★ 使用網絡侵犯他人的著作權,屬于違法行為,這不僅盜用了他人的勞動成果,而且還侵犯了他人的隱私,使受害人的利益遭受損失。 ——IP:121.14.234.★ 嚴厲打擊網絡侵犯著作權的行為,加強立法,增強公民維權意識。 ——IP:59.175.130.★ 網絡環境好與壞,關系到億萬網民的切身利益,網絡侵權害人害己。誰在網上實施侵犯他人著作權益的行為,誰就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IP:58.68.145.★ 嚴格按國家法律法規正確使用網絡,不參與網絡侵權。 ——IP:61.163.30.★ 網絡侵權分很多種類,比如網上對盜版音像資料和知識產權的侵犯就屬于侵犯著作權的范疇。我們應該慎重對待,在不傷害他人著作權益的情況下正確、合法的使用網絡資源。 ——IP:220.166.65.★ (李明泉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