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11月22日電 (記者 鄒瑞玥)22日,上海發展戰略研究所謝耘耕工作室在此間發布《2010年中國公民的網絡表達與公共管理分析研究報告》。報告指出,隨著新媒體發展,互聯網已成為中國公民表達訴求、抒發己見、監督權利、建言獻策的重要途徑,網絡輿論已達到任何機構無法忽視的地步。
報告指出,近年來,公民通過互聯網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網絡維權”正逐年增多,公民個人運用新媒體進行維權,已經由個別的成功案例發展成普遍的維權觀念。從被冒名頂替上大學的羅彩霞,到遭渭南警方跨省抓捕的作家謝朝平,越來越多的人從互聯網獲得關注,通過傳統媒體和有關部門的介入實現維權。
同時,個人維權意識也帶動了公眾群體的維權意識,“悲情”和“戲謔”是引發輿論關注最有效的“兩張牌”。網絡意見領袖、第三方力量的興起,則成為近年來網絡維權的新趨勢,中國最早的第三方調查可追溯至2009年“躲貓貓”事件中,云南省委宣傳部組建“網民調查團”,邀請網民及社會各界人士參與調查事件真相。此外,在華南虎事件、圣元奶粉、山西疫苗等事件中,第三方調查都直接或間接推動了事件進展和矛盾解決。
報告研究了網絡表達對公共管理的影響,認為網絡給公民和法律法規制定者之間搭建了一座橋梁。2003年以來,網絡民意表達促進了多條法律法規的完善,包括“非典”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三聚氰胺乳品事件與《嬰幼兒配方乳粉審查細則》;“釣魚執法”與《上海市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行為規范》的制定;“開胸驗肺”和新版《塵肺病診斷標準》的出臺等。分析認為,網絡民意影響了公共管理政策議程,也推動公共決策協商模式的建立。
報告分析并指出,網民存在結構失衡,因此網絡民意不能等同民意,“網絡推手”的盛行在某種程度上混淆了公共輿論和網絡表達的視聽。
報告認為,網絡的監督議題多變,使政府輿論引導的難度增加。新媒體條件下,公共管理要建立一套與網絡民意互動的新機制,包括暢通表達渠道、完善信息傳播機制、加強網絡管理、倡導網絡自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