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北京市2010-2011年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施方案》要求,進一步完善北京市醫療保險制度,提高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障水平,減輕個人的醫療費用負擔,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今年5月份出臺提高醫療保險報銷封頂線和提高城鎮職工門診報銷比例2項惠民政策基礎上,又出臺了3以上三項新政策。新政具體內容:
——調整基本醫療保險人工器官報銷標準。人工器官報銷標準在目前水平上提高50%。其中包括心臟起搏器、心臟瓣膜、人工晶體、人工關節、人工血管、安裝埋藏式心臟復律除顫器及其它體內人工器官。
安裝體內人工器官實際收費低于上述標準的,按實際收費金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的支付范圍。
——調整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和服務設施報銷范圍。此次調整涉及4個服務設施項目、110個診療項目和醫用耗材。院內科際會診超凈手術間(手術室空氣凈化裝置)加收(大手術)等4個服務設施項目由以前個人全部自付調整為甲類報銷項目;110個診療項目和醫用耗材中,直線加速器三維適形放療等36個屬于新增的項目,胰島素強化治療等74個屬于適應癥或醫院限制等調整的項目。
——將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和肝移植術后抗排異治療納入我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疾病范圍。其中肝移植術后抗排異用藥實行定額管理辦法(學生兒童仍按項目付費管理)。需要強調的是,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和肝移植患者需要到參保地區、縣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門診特殊病審批手續后才能享受新政策的待遇。。
以上三項新政策適用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全體參保人員。據悉,覆蓋了1104萬人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其中包括958萬人城鎮職工和146萬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參保人員。
(責任編輯:侯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