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現榨飲料的衛生問題,近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起草了《餐飲服務單位現榨飲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按照新規的要求,采用濃漿、濃縮汁、果蔬粉調配而成的飲料,不得稱為鮮榨飲料,制作鮮榨果汁,超過兩小時將不得銷售,操作人員應穿戴工作衣帽、戴口罩等。不過,近日記者在廣州市面走訪時卻發現,目前現榨飲料、特別是豆漿飲料制作后兩小時仍在銷售的情況仍有不少。專家認為,鮮榨飲品的方便、快捷等特性對新規的實施和監管存在很大的挑戰。
新規:兩小時賣不完不能再銷售
現狀:豆漿玉米汁等飲品難界定
《管理辦法》規定,采用濃漿、濃縮汁、果蔬粉調配而成的飲料,不得聲稱為現榨飲料。現榨飲料果蔬必須用新鮮、無腐爛的果蔬,現榨前嚴格清洗,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劑。容器需要加蓋,加工后至食用的間隔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現榨果蔬汁和雜糧飲品可適量添加飲用水。
記者在廣州市面上走訪時發現,目前很多現榨的飲料并不能完全符合《管理辦法》的要求。本周一晚,在公園前一家大型超市,記者見到有超市自制的豆漿以及南瓜汁、玉米汁、紫薯汁等在銷售。雖然商家都沒有打上“現榨”的標簽,但是卻也打著鮮磨的概念。記者摸了摸分裝在塑料瓶中的玉米汁,瓶身仍有暖氣,于是以消費者的身份詢問銷售人員這是否是新鮮磨的,銷售人員告訴記者不是,是下午已經磨好的,有加熱過的和冰凍的兩種。記者看了一下時間,已經將近晚上8點。
而日前在三元里一家面包鋪,記者見到有冰凍豆漿在銷售,銷售人員說:“豆漿是冰凍的,保質一天沒問題。如果兩小時賣不完要倒掉,對面包鋪來說肯定是一筆損失,通常一大罐豆漿半天能賣完。”
對于現榨果蔬汁,清心堂涼茶連鎖總經理告訴記者:“清心堂旗下樂谷王子品牌的現榨果蔬、雜糧飲品都是現做現賣的,如果做出來擺放一段時間賣不出去,果汁可能會因空氣氧化而變酸,影響口感,消費者能喝得出來。”不過他也坦誠,現磨的豆漿如何來界定兩小時很難。
新規:工作人員衣帽、口罩不能少
現狀:一些冷飲店員沒戴手套口罩
《管理辦法》規定,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現榨飲料操作。現榨飲料操作人員在操作前應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洗手并進行手部消毒;操作時應佩戴一次性口罩。
那現在的食品店是怎樣操作的呢?在天河城吉之島一家冷飲店,記者見到人流相當密集,冷飲店的服務員在不停地根據顧客的訂單現場制作冷飲。但是記者發現,即便在后臺制作冷飲的員工,雖然大家都穿了統一的工作服、帶上了帽子,但是員工并沒有口罩,也沒帶手套。隨后在天河城一樓的另一家冷飲店,記者見到冷飲店的員工切了3個橙子和3個蘋果,將他們一塊塊地放入榨汁機中做成兩杯冷飲。雖然該員工帶了手套,但同樣沒有戴口罩。而在天河城二樓的另一家冷飲店,員工在制作現榨果汁的時候將口罩拉到嘴邊,口罩形同虛設。
某冷飲店負責人胡彥明告訴記者,公司對于店面的衛生、員工帶帽、口罩等有系列的章程,但是具體到下面的店面,因為天氣熱、員工素質不一等問題,難免會出現執行不到位的地方。
市民:擔心難隨時檢測
專家:執法部門須突擊檢查
對于新規的即將出臺,不少市民表示了歡迎,然而也有不少市民對此有所擔憂。“執法部門不可能隨時隨地檢測這些做現榨飲品的商家的動態,那么這兩個小時的界限應該由誰來監督商家呢?”很多市民和張先生一樣有相同的擔憂。
中投顧問食品行業研究員周思然指出,鮮榨果汁具有方便、快捷的特性,正是這種特性,加劇了相關部門的執行難度,它要求相關部門必須時刻保持警惕,采取不定期突擊檢查等措施。同時,除了固定餐飲場所的鮮榨果汁外,市面上仍然有很多無營業執照的流動攤位,這些攤販流動性強,對他們的監管也難上加難。
《管理辦法》規定,如果商家在現榨飲品中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劑或者供應腐敗變質、酸敗、混有異物、摻雜使假、隔頓隔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現榨飲料,將按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條進行查處。也就是說如果商家違法生產經營的飲品的金額不足一萬元的,面臨2000到5萬元的罰款。而經營金額超過1萬元的,面臨著經營金額5~10倍的罰款。
(責任編輯:侯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