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個世界精神衛生日,兩個民間公益組織“精神病與社會觀察”與深圳衡平機構聯合發布《中國精神病收治制度法律分析報告》。其中提出,當前我國精神病醫學中“該收治的不收治、不該收治的卻被收治”的混亂局面導致資源配置錯位。
據了解,這是我國首部從法律視角對精神病收治制度進行分析的民間報告。調查顯示,我國各類精神疾病患者人數在1億人以上。也就是說,每13個人中有1位精神疾病患者。
《報告》通過對真實案件、法律規范及新聞報道的分析發現,我國目前的精神病收治局面十分混亂。一方面,應當被收治的患者由于無力支付醫療費,得 不到治療,或被家人長期禁錮,或流落街頭,他們被喻為散落在社會中的“不定時炸彈”,威脅公共安全,常常釀成慘案。同時,這些患者本身的自由乃至生命安全 也時常被侵害;另一方面,大量無病或無需強制收治的人,被與之有利益沖突的人送往精神病院,承受喪失人身自由、被迫接受本不該接受治療的痛苦。
該報告的牽頭執筆人、深圳律師黃雪濤表示,以上混亂局面主要由于我國精神病收治制度存在的缺陷所致。《報告》中明確,精神病收治制度缺陷包括強 制收治沒有門檻、強制收治沒有程序規范、否認個人拒絕住院的權利、不經法定程序推定監護人、出院遵循“誰送來、誰接走”的規則等八項內容。
《報告》建議,通過一個漸進式的推進,為非自愿的精神病人提供一套有效的異議機制。短期而言,有民事法庭快速裁定和衛生主管部門處理投訴可供運行;長期而言,應該設立常規性的個案司法審核制度。
昨天,報告發布單位表示,已將此報告寄送全國人大法工委和國務院法制辦,為精神衛生立法提供參考。
>>專家觀點
精神科醫生權力過大
公益律師李方平表示,精神病收治問題的背后,一方面是精神病患者家屬承擔了對精神病患者過多的責任和過大的權利,使得患者家屬或者被患者拖累, 或者對患者權益任意侵害。另一方面,醫生的權力過大,卻缺乏有效制約機制,導致了精神病醫學被濫用。要解決這些問題,就必須要落實好精神病人的訴權,以免 被監護人或者醫院任意擺布。
(責任編輯:胡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