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共發布汽車相關召回公告95個,涉及40余個汽車品牌,召回車輛490余萬輛。召回就在身邊。那么……[詳情]
2018年上半年,國家市場監督管理局共發布汽車相關召回公告95個(包含工程車輛及輪胎召回),與2017年同期相比減少19個。其中,……[詳情]
汽車召回是汽車生產商,在接收到車主反饋信息后,采取的一種補救措施。如果僅是車主反饋,不好召回,但只要國家市場監督管理……[詳情]
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的監督管理是指政府主管部門根據本條例的相關規定,履行對汽車產品生產者實施缺陷產品召回時對各環節的過程監視﹑督促和管理,使其結果能達到預定目標的活動...……[詳情]
缺陷調查是針對產品是否存在設計缺陷、制造缺陷和標識缺陷的可能性所進行的深入實際收集原始材料、尋求真實答案的科學活動。缺陷調查的概念是針對產品質量監管部門而言的。也就是說,缺陷調查的實施主體是產品質……[詳情]
由于汽車技術復雜,召回監管工作中還需要大量的技術工作作為支撐,技術工作貫穿于召回監管的各個環節中,具體技術工作包括信……[詳情]
《條例》規定了銷售者有以下責任和義務:在日常經營活動中應建立并保存汽車產品與銷售相關信息記錄;在日常經營活動中發現汽車產品可能存在缺陷的信息時,應當及時向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部門報告,同時向生產者通報………[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