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5月23日在廣州錦龍奧迪4S店訂購奧迪Q3一臺,我的舊車排量是1.8L,新車為2.0L,因廣州7月份才放開舊車排量換購指標,故約定7月份以后置換二手車獲得指標后提車,并與4S店協商好,當時二手車市場估價是18000元(因為有過一次事故,所以估價比較低),到6月16日我將舊車交給4S店,當時4S店又說現在舊車置換太多,價格低,只給12500元,我考慮換牌麻煩,就同意給了他們,當時驗車時已經明確說了車有過事故,他們也明說因為有事故,所以價格低些。但是,到了7月份通知我去過戶時,他們又說因為有事故,無法過戶,要我提供事故證明,我提供了事故證明,他們還是說無法過戶,需要給警察錢,我問多少,他們說要6000元,我不同意,他們就說無法過戶。后來,我了解到,原因是因為到7月份放開排量指標后,過戶的舊車比較多,價格降低了(平均降低了5000元),所以,他們要我退錢給他們,我沒同意,他們就通知我去取消訂單,導致我耽誤買車,浪費了許多時間和精力,去了無數次4S店和車管所。 現在我的舊車已經順利過戶,只是因為時間太晚了,價格降低到了10000元整。致使我直接損失8000元,加上時間、精力和精神損失,要求賠償50000萬元。 4S店的亂象急需整頓,希望引起重視!謝謝! 注意:有合同、談話錄音和手機短信等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