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通公司亂更改收費標準,欺騙消費者。本人2013年1月份辦理的聯通家庭寬帶業務,寬帶是和手機卡綁定的,手機不欠費情況下寬帶可以正常使用,辦理時代理商說的是本手機卡月返還話費66元,與本卡的月租抵消。自己另交四十元作為網費即可使用寬帶,但從本月開始手機無故欠費80元,客服咨詢說本卡存在問題,是當時代理商為了增加銷量私自更改的,凍結了一部分月返還話費金額,現在每月只會返還26元,也就是如果想用寬帶業務,必須每月再另行交付80元,比原來多了一半,為什么不在當時說清楚,為什么再使用一段時間后做出這樣的事。當時一次性交付800元。現在還改成這樣子,表示無法理解,希望聯通公司做出合理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