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暗訪“陪游”公司,揭月薪上萬內幕
客人提要求陪游不許說不
在今年高校畢業生涌入社會之際,有公司在招聘網站上打出“招聘陪游、月薪過萬”的誘人信息,而對應聘者所要求的門檻卻很低,并鼓勵“女大學生兼職”。記者對此調查、暗訪后發現,所謂“陪游”多數包含色情交易。對此,遼寧新世紀律師事務所朱明浩律師表示,對借導游服務之名從事色情活動的‘陪游’、‘伴游’,國務院早已發文明令禁止,因此組織、參與這種行為都是違法的。
經歷:
陪游公司盯上女大學生
應屆畢業生小杜在網上投遞求知簡歷時看到這樣一條招聘信息:本酒店招收私人陪游,月薪萬元以上,可日結工資。應聘條件要求思想前衛,敢于挑戰高薪,五官端正,具備一定的適應能力,性別不限,學歷不限,年齡18-28,身體健康,性格開朗,并注明“女大學生兼職可優先考慮”。
“陪游是不是與導游類似?能有那么高的收入嗎?”學旅游管理的小杜半信半疑地與該酒店負責人取得了聯系,對方告訴她,所謂私人陪游竟要求陪游小姐24小時陪伴客人,“滿足客人的一切要求”。
然而,在小杜弄清楚了陪游性質之后表示不接受這份工作,對方竟然又幾次打電話勸說她,說她“資質不錯,不當陪游可惜了,應該開放點”。“這不就是引誘我做三陪嗎?被這樣的公司騷擾,我覺得非常羞恥。”小杜氣憤地說。
調查:
想當“陪游”先得發送照片
根據小杜的描述,記者登陸了該求職網,逐條搜索之后,記者發現該網站所發布的招聘信息中,不乏招聘“商務陪游”、“高級生活助理”之類意思隱晦、月薪過萬的職位,均要求“形象氣質佳,大方熱情,有意者先發送照片”。而在該網站發布求職信息的則多是應屆畢業生。小杜說,她的不少同學求職時都會瀏覽這個網站。
記者按照網絡聯系方式,將一位自稱小馬的陪游負責人加為了QQ好友。記者以在校大學生的身份詢問是否招收假期兼職陪游時,小馬首先要求看一下記者的照片,特別要求是生活照。
隨后,小馬詢問了一些在哪里上學、是什么地方的人等問題,最后意味深長地問記者:“你知道陪游意味著什么嗎?晚上也要在一起,你可以嗎?”當記者表示要考慮一下時,對方詢問記者心里能接受的價位是多少,并且與記者互換了聯系方式,約定時間面談。
暗訪:
名為“陪游”實則“陪睡”
7月17日中午,記者冒雨趕到事先約定的開發區某酒店大堂,等了近半個小時,一個身穿白襯衫、牛仔褲,看起來年齡不到30歲的青年人開著私家車出現在酒店門口。記者上車后,小馬遞給記者一張名片,上面印著“大連伴游、私人伴游、大連商務伴游、商務秘書、機場接送、外語隨行翻譯秘書、高級生活助理”等服務項目,名片另一面還醒目地印有:“給您留下意猶未盡的誘惑和揮之不去的回憶”等曖昧的字眼。
小馬告訴記者,陪游分全職和兼職,全職要保證隨叫隨到,兼職在“有活兒”的時候也必須保證工作時間,兩者都要滿足“特殊要求”。當記者詢問什么是“特殊要求”時,小馬詫異地對記者笑笑說:“你是真不懂還是假不懂啊?特殊要求就是陪睡,不過我這里都是正經的人,沒有變態的。”
記者表示對個人的安全問題有所擔心,小馬保證說,“我們這里有陪客戶到外地旅游的,也有外地客戶來了在本地陪的,都是熟客。沒有人可以傷害你,我們會保護你。”看到記者還在猶豫,小馬勸說記者:“我這里也有不少學生,我自己也是從學生時代過來的,放心我不會害你的。”
內幕:
客人提要求不許說“不”
關于報酬,小馬告訴記者,陪游的價格按照天數來算,公司抽成后每天付給兼職的陪游小姐300元錢“雇傭金”。“主要還是看個人能力了,除了雇傭金以外,客戶給你的小費我們一分錢也不會要。我們這兒的女孩,每個月少說都賺萬兒八千的。”而懂得外語、高爾夫、網球、騎馬、滑雪、游泳、臺球等技能的陪游小姐得到的 “雇傭金”要更多一些。
“如果有人肯‘包月’,那價錢就更不一樣了。前兩天我有一個女孩被人‘包月’,小費加雇傭金一共2萬多,還不算客人給她買東西花的。”
話雖如此,但如果沒有客戶的話,“月薪過萬”還怎么保障呢?記者了解到,除了少數熟客可以根據陪游小姐的照片自由選擇,多數客戶都是由小馬進行安排的。“那如果客戶對你們安排的陪游小姐不滿意怎么辦?”記者提出這個問題時,小馬蠻橫地表示:“不會的,他們不敢!”
“你說什么工作能賺這么多啊?玩兒著就把錢給賺了。”小馬一再催促記者盡快決定,如果可以就馬上給記者聯系客戶。安排好客戶后,陪游小姐或由客人親自開車來接,或直接去客人的酒店房間。“至于見面之后干什么我們就不管了,不過有一點,客人的要求一定不許說‘不’。”記者假意答應下來。
7月19日下午,記者收到小馬的短信:周三開始工作,一共三天,一天300元,全天陪伴。
市場:
專業網站已形成氣候
記者在百度搜索“伴游”一詞,相關網頁約1,200,000篇。一網站聲稱注冊會員覆蓋全國各地,記者研究了該網站流程后得知,交納200元錢注冊成為網站會員之后,個人的陪游信息才能被放在首頁推薦。會員所要求的陪游金額從100元/天——1500元/天不等,多數價格在500元/天——1000元/天之間,最高的甚至開出了3000元/天。
在一家伴游網的大連版塊上,記者看到網頁上推薦了10位年輕女孩的照片,標題為“美女展示”,每張照片下方還注明了年齡、胸圍、體重和身高。年齡最小的一位只有20歲,陪游價格為每天2800元,會員甚至可以打折,價格為每天1800元。記者以男性游客的身份注冊了后,短消息聯系了該網站的一位伴游,對方很快回信,表示“什么事情都可以,包括特殊服務,價格可以面談”,并附上了她的照片。
思考:
陪游公司負責人也空虛
令人難以理解的是,當記者以應聘為名與一位陪游公司負責人在網上聯系時,這位負責人的QQ簽名為“行走在世上的空虛皮囊”。隨著記者連日來與這位負責人的接觸日益加深,對方視記者為知己,向記者形容自己“我不知道我的終點在哪里,也許有一天知道了又該是我離開的時候了”。并且提出想做記者的“第一單生意 ”,“你可以陪我兩天嗎?你放心,我不會占你便宜的,我會付費的,你們的錢來得不容易。”該負責人如是說。
“這種伴游行為明顯是不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2002年,國務院辦公廳就下發了《關于開展旅游市場打假打非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確規定要嚴厲打擊借導游服務之名從事色情活動的‘陪游’、‘伴游’等非法活動。”對此,遼寧新世紀律師事務所朱明浩律師表示,我國《導游人員管理條例》規定,導游人員是指取得導游證,并接受旅行社委派,為旅游者提供向導、講解及相關旅游服務的人員。導游作為商業活動,必須成立相應的組織或公司。“而工商機關不會認可陪酒、伴游的經營范圍。所以,從成立的角度看,伴游不可能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