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在日前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召開的新聞通報會上,TCL集團(000100)旗下的產品被檢測為“不合格”。根據《大眾證券報》不完全統計,最近兩年,TCL已經連續七次“榮登”相關部門的“黑榜”: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下稱“國家質檢總局”)、北京市商務委員會、上海、廣東、吉林等各個省市工商局,先后分別對TCL旗下的GPS導航、電磁爐、冰箱等多款產品進行質量問題曝光。
質量太差 多次曝光
5月8日,吉林省工商局召開的新聞通報會宣布,在今年第一季度的流通領域商品質量專項抽查中,共抽取電磁爐30批次,合格產品為25批次,不合格產品為5批次,產品抽查合格率為83.3%。在少數的不合格產品中,就包含了規格為TCH2022的TCL牌電磁爐,該電磁爐被判為機械強度“不合格”。
無獨有偶。就在幾天之前的4月25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也對今年一季度流通領域家電下鄉進行質量檢測。監測發現,上海農工商寶山超市有限公司、上海金山樂購生活購物有限公司分別銷售的標稱由TCL集團生產的“TCL”牌洗衣機(型號規格:XQB60-115S;生產日期或批號:2010-09)、(型號規格:XQB60-51SZH;生產日期或批號:2010-07),能效等級和洗凈性能均不合格。
公開資料顯示,從2010年至今,TCL已經連續7次因為質量問題被相關部門曝光。去年2月,國家質檢總局發布的2009年第四批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公告顯示,由TCL新技術惠州有限公司生產的TCL移動多媒體數字電視被判為“不合格”。
違規操作 首張罰單
如果說“不合格”僅僅是曝光而已的話,TCL曾經還因為違規操作被相關部門開出“家電以舊換新”之后的首張罰單。
2010年4月23日,北京市商務委員會宣布,由于北京TCL電子銷售有限公司個別導購人員不按國家家電以舊換新政策規定的工作流程,存在違規使用回收憑證的現象,企業負有管理責任。依照《北京市家電以舊換新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全額扣除北京TCL電子銷售有限公司履約保證金10萬元。
在北京市商務委員會“若今后再次出現類似問題,情節嚴重的,將直接取消其參與北京市家電以舊換新回收和銷售企業資格”的警告之下,TCL此后在北京地區再也沒有發生類似的情況。但是不久以后,TCL集團被《南方農村報》報道“濫發家電下鄉標識卡,致使補貼資金大量流失”。
作為廣東的一家老牌上市公司,TCL集團自稱秉承“為社會承擔責任,做優秀企業公民”的理念。在此理念之下,TCL集團為什么會因為質量問題一而再、再而三地被相關部門點名?在“家電下鄉”過程中又為什么濫發家電下鄉標示卡?帶著上述問題,記者聯系TCL集團,截至記者發稿前,公司并未作出任何答復。
記者 錢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