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訊 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推出以來爭議最多的條款———“無責賠償”再次遭到質疑。黑龍江高盛律師集團事務所李濱律師昨天向晨報證實,已經向保監會遞交署名書面建議,希望保監會重新考慮此條款并重新核定交強險費率。李濱表示,如果保監會不能提供令人信服的書面答復,他還可能就此提出民事或者行政訴訟。交強險推出不到3個月,由“無責賠償”引發的爭議甚至訴訟,密集地出現在北京、上海、南京、哈爾濱等多個城市。
打個比方說,甲車和乙車追尾,甲車負全責,雙方車輛各損失2000元。如果按照舊三者險“有責賠付”的原則,乙車無需承擔任何賠償。而7月1日交強險施行后,即便乙車無責,也還是要賠償甲車500元。雖然這筆錢最終由保險公司承擔,但是乙車車主無法接受的是,自己還要為甲車的索賠跑腿,付出大量的時間和精力。
上述矛盾在業內引起巨大反響,北京5家主要財險公司隨即達成臨時協議,“全責方”保險公司可先墊付400元“無責賠償”。不過這一協議并沒有向全國普及,而且倘若事故雙方的任何一方投保在這5家之外,也仍然免不了上述尷尬。
李濱律師表示,當初制訂“無責賠償”的原則,主要是針對
機動車相對于非機動車、行人的強勢地位。如今這一原則延伸到車碰車的情形,已經違背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屬于對法律的誤讀。
他還認為,“無責賠償”造成不該賠的也賠了,是典型的“顯失公平”條款,保險公司的經營成本因此大幅增加。這最終使得交強險費率居高不下,增加保險消費者的負擔,阻礙保險消費者補充商業三者險保險金的額度。他粗略估算,現有的保費因此被抬高了10%到20%。而剔除了“無責賠償”的條款,交強險的費率如此之高就不再有依據。
根據相關條例,保監會應該會在60天之內給予書面回復,李濱稱將視保監會的答復作出下一步的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