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瘦肉精的幕后主使
萊克多巴胺“屬于新型的β-腎上腺素興奮劑,是瘦肉精的一種。對人體危害嚴重。早在2002年,我國明令禁止在飼料和動物飲用水中添加鹽酸克侖特羅和萊克多巴胺等7種”瘦肉精“。2008年,最高檢、公安部規定新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對使用”瘦肉精“養殖生豬,以及宰殺、銷售此類豬肉的,將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責任。在看守所,記者見到了生產加工瘦肉精的陳秋良。
陳秋良,男,現年45歲,浙江紹興人。陳秋良說,他的配方其實是從羅凡那里得到的。看到這個東西有利可圖,他便開始尋找廠子生產。他租用浙江奉化一家合法化工廠的廠房,利用那里的設備,暗中生產。廠房有480平方米,20個工人。工人們都不知道他們生產的其實是瘦肉精。
陳秋良生產出瘦肉精以后,以每公斤1200元的價格賣給湖北的羅凡、四川的蔡某、深圳的張某等人。每公斤大約有200多塊錢的利潤。他一共投資500完元,早已收回成本。
羅凡從陳秋良手中購買瘦肉精后,加價1000元賣到了飼料加工廠。
三 20張身份證瞞天過海
為了做好這樁違法買賣,羅凡煞費苦心。他化名”沈葉冬“ ”沈鋼“,通過在互聯網上發帖的方式銷售萊克多巴胺。偵查人員在抓獲羅凡以后,在他的住處,發現了20多個身份證。不論是和上線聯系,還是和下線人員聯系,羅凡都隨時變換身份。以至于多年的生意伙伴,都不知道他的真實身份。
羅凡自己交代:”身份證是100塊錢一個,在邵陽的橋頭、長安火車站、武昌火車站都買的“。至于為什么要買那么多身份證,羅凡說是”為了掩飾身份“。因為國家嚴禁瘦肉精生產使用,他覺得挺危險。
除了20多個身份證,警方還查獲了羅凡的手提電腦4臺,網銀U盾11個,銀行卡27張,手機卡30張,作案用的手機8臺。
在瘦肉精銷售運輸這個關鍵環節上,羅凡也精心設計。主要采用在互聯網上發帖招攬客戶。羅凡發貨的方式,也是煞費心機。他一般采取物流發貨和快遞發貨兩種方式。通過物流發貨時,自己并不出面,而是讓他的弟弟羅健和潘旭輝去辦理,并且經常變換發貨地點。此外,他還采用快遞發貨的方式。在看守所羅凡對記者說。”全國所有的快遞公司我都用過一遍了“。
羅凡學的是獸醫專業,后來發現銷售瘦肉精萊克多巴胺很賺錢,就干起了這違法的勾當。僅犯罪嫌疑人曹宗盛一人,就從羅凡那里購買100多萬元瘦肉精。
按照一噸料加20來克的比例,加入豬飼料中。
四 20克瘦肉精的威力
據辦案民警介紹,養豬戶就是用我們平時喝湯用的勺子做器具,把瘦肉精萊克多巴胺加到飼料里邊去。這一小勺子大約20克左右。別看一噸飼料里就加這么一小勺,豬吃了以后很快就能張肉3公斤。案犯陳秋良自稱他每月的產量是幾百公斤,可是據警方調查,他一個月瘦肉精的產量是1噸,也就是100萬克。這100萬克瘦肉精足可以用到5萬噸豬飼料中去。
在成都一個客戶發給陳秋良的短信中寫道:”幫我裝備好60公斤,4個紙板桶包裝,等候我通知即發出。“
4月20日,公安部再次在北京召集湖南、天津、四川等地公安機關緊急會議,要求”7.11“專案組加快偵辦進度,配合全國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從重從快打擊犯罪。
4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主任李克強在全國嚴厲打擊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指出,食品非法添加危害性大,社會影響面廣,容易引起連鎖反應,必須高度重視。要以《食品安全法》為準繩,重典治亂,切實改變違法成本低的問題,讓不法分子付出高昂代價。一旦發現,責令停產停業,并給予嚴厲經濟處罰。對故意添加的,一律吊銷證照、罰沒設備,企業負責人不得再從事相關食品行業。對生產販賣非法添加物的地下工廠主和主要非法銷售人員,以及集中使用非法添加物生產食品的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在法定幅度內從重從快懲處,對涉案政府工作人員,情節嚴重的,要依法依紀開除公職,涉嫌徇私舞弊瀆職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