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體檢,跟著推銷保健品——今年4月,劉女士被這個伎倆給忽悠了,買了6000元的所謂“海參王漿膠囊”的保健品,后來經醫生證實,是被騙了。黃女士的遭遇大同小異。不久前,她被一家保健品公司邀請,參加了一場“聯誼會”,其實就是以健康講座的名義推銷一種號稱“吃一粒,20分鐘內,血液粘稠度就會明顯降低”的保健品“天脈素膠囊”。后經工商部門調查,該保健品公司組織的這場有近200人參加的活動,未經任何報備審批;其銷售的膠囊和口服液,批準文號分別為“國食健字”和“衛食證字”,也根本不具備醫療功能。
“自6月1日《食品安全法》實施以來,我們共接到保健食品問題咨詢、投訴舉報約200人次。”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今年1至10月,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保健食品廣告的監測顯示,198個廣告中涉嫌違規的有127個,違規廣告發生率高達64%;而保健食品冒充藥品的情況也屢見不鮮,投訴占非藥品冒充藥品投訴總量的17.11%;不少保健食品還通過包裝、標簽、說明書、宣傳資料或舉辦專題講座等形式宣傳其治療功效,有意識地誤導消費者。
保健食品夸大宣傳成常態
據了解,國家對保健食品有嚴格定義:即適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機體功能,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并且對人體不產生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也就是說,保健食品并不能替代藥物,最多起到輔助治療的作用。但有些不規范的廠商往往夸大了保健食品的功用,聲稱其具有抗癌、減肥等療效。”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說,“就目前摸底調查的情況來看,市面上的仿藥類食品主要集中在減肥類、降血糖類、抗癌類,冒仿中成藥的居多。”
據介紹,按我省的相關規定,保健食品可在具備資質的零售藥店售賣,但原則上要求藥店對保健食品和非藥品類產品進行分區展賣。商家在售賣產品時,不得虛假宣傳產品具有藥物功效。
保健食品廣告宣傳的不規范也極其普遍。據了解,目前不少保健食品廣告都存在保健食品批準文號和廣告批準文號標識不清晰,未標注忠告語和不適宜人群等問題。
無證生產經營擾亂正規市場
記者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了解到,我市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數量多,但規模普遍較小,生產經營品種少,產值或營業額較低。
據介紹,我市已取得《保健食品批準證書》的生產企業有40家,品種有142個,但其中,通過保健食品GMP審查自行生產的企業只有15家,有11家企業委托他人生產,還有部分企業屬于無證生產。這些企業有的沒有取得生產衛生許可證,有的是生產的產品未取得注冊證,多為假冒偽劣產品,對正規企業和整個保健食品市場也造成了一定的沖擊。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日前對市場進行的摸底調查還顯示,我市不少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管理不規范,質量意識不強;委托他人生產的企業質量管理存在安全隱患;而這些企業索證意識也普遍較差,往往不能及時提供有效證明文件。
此外,記者在走訪市場時也發現,我市保健食品雖然大部分依托藥店、超市銷售,但也有一些小食雜店存在少量銷售“紅牛”等保健食品的現象,這部分小店基本上都沒有辦理保健食品經營許可證。因此,藥監部門也建議市民,購買保健食品時盡量到正規、有證的商店購買。
廈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關于履行保健食品監督管理職能有關事項的通告
根據廈門市政府辦公廳《關于明確我市餐飲加工配送單位的監管等若干監管職責分工的通知》(廈府辦2009295號)要求,自2009年11月24日起,原屬廈門市、區衛生局的保健食品監管職能移交到廈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由廈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對全市保健食品生產和經營實施全過程監管。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于2009年11月24日起,廈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履行轄區內保健食品生產和經營日常監管職責(含保健食品經營許可、保健食品舉報和投訴問題查處、保健食品廣告監測等職能)。
二、于12月6日起,廈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開始辦理《保健食品經營企業衛生條件審核證明》,保健食品經營企業必須取得《保健食品經營企業衛生條件審核證明》方可開展保健食品經營活動。一是新開辦企業的辦證申請;二是持有原衛生局頒發的預包裝食品經營衛生許可證(不含保健食品經營范圍要經營保健食品)的企業申請;三是持有原衛生局頒發的預包裝食品經營衛生許可證(含保健食品經營范圍)的企業,于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廈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理換證手續;四是原衛生局頒發的預包裝食品經營衛生許可證(含保健食品經營范圍)在有效期內的,企業應將許可證復印件及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各一份交我局存檔。
三、申辦保健食品生產許可證,向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理。申辦保健食品產品注冊證、進口注冊證的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理;國產注冊證向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