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時報記者 李星慧 黃麗嫦
上周,國家衛生部在官方網站上公布了《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則(征求意見稿)》,其中列出了77種“可在各類食品中按生產需要適量使用的添加劑”(沒有規定具體劑量),明確了添加劑不適用于大米及其制品(米粉、米糕)、嬰兒配方食品、小麥粉等食品,以及不適用于“飲用天然礦泉水”,但其它飲用水例如礦物質水并不在限制之列。對此,有專家擔心新規放寬了對飲用水的監管。
專家飲用水“可添加”成新規漏洞
近日,有飲用水行業專家發現了衛生部該份“征求意見稿”其中的一些問題。廣東省一位著名的飲用水專家向記者指出,該稿中規定,除了天然礦泉水,其它飲用水的生產均可適用77種“按生產需要適量使用的添加劑”,加上還有3種有添加上限的香精,這樣總共是80種添加劑可以允許添加到水中。據介紹,這些添加劑包括了5'-呈味核苷酸二鈉,L(+)-酒石酸,β-環狀糊精,甘油、天門冬酰苯丙氨酸甲酯等等,主要用于增味劑、抗氧化劑、增稠劑、著色劑、酸度調節劑、穩定劑、凝固劑、乳化劑等。由于沒有明確的劑量限制,給生產企業留下了較大的自主空間,這或許是該稿中的一個漏洞。
華南理工大學食品科學碩士研究生范瑞認為,由于礦泉水、天然水資源有限,純凈水同質化競爭激烈,所以催生了礦物質水這種品類,礦物質水生產成本低廉,通過添加礦物質這個賣點,銷量一舉超過純凈水,成為市場上銷量最大的飲用水。
“目前主要添加鉀和鎂,添加量一般不會超過天然礦泉水的礦物質量,但人體是否能吸收還是個問題。”他認為飲用水企業會有選擇地添加,這77種添加劑中很多都是飲用水企業不需要用到的成分。“從實際生產的角度,沒有必要去添加這么多添加劑,目前只有往水里面添加礦物元素,沒有必要添加味道、香氣等。
爭議添加礦物質的水安全存疑
據悉,目前市場上售賣的瓶裝水中,已經用到的添加劑有:氯化鉀、硫酸鎂、硫酸鋅、碳酸鈉、碳酸氫鈉、氯化鈣、氯化鉀、氯化鎂、乳酸鋅、碳酸氫鉀。對于能否在飲用水中加入食品添加劑,近年來一直頗多爭議,去年在全國”兩會“時,全國人大代表、吉林森工集團董事長柏廣新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關于禁止飲用水中添加食品添加劑的建議》提交了議案,其中一條理由是飲用水中添加食品添加劑和人工礦物質難保終生飲用安全,而世界衛生組織對飲用水安全定義是” 終生飲用安全“,是指按人的平均壽命70年,以每年每天飲用兩升水計算,因飲水而患病的風險要低于百萬分之一。據了解,美國不允許在水中添加食品添加劑,如果有添加,則歸為飲料而不是飲用水
因為以上種種爭議,礦物質水的國標制定一度擱淺,目前仍然在制定過程中,歷經3年遲遲未能出臺。而在衛生部的這份意見征求稿中,除了有規定使用量的添加劑外,對于天然礦泉水外的其他飲用水還可以有多達77種的添加劑可以按生產需要適量使用,這或許意味著我國飲用水生產行業在食品添加劑使用上有所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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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種食品禁加食用香精
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正受到監管部門的高度重視。繼今年6月1日《食品添加劑生產監督管理規定》正式實施后,上周,衛生部又公布了《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則(征求意見稿)》。該“征求意見稿”規定,25種食品不得添加食用香料、香精。
其中包括:純乳(全脂、部分脫脂、脫脂)、原味發酵乳(全脂、部分脫脂、脫脂)、稀奶油、植物油脂、動物油脂(豬油、牛油、魚油和其他動物脂肪)、無水黃油和無水乳脂、新鮮水果、新鮮蔬菜、冷凍蔬菜、新鮮食用菌和藻類、冷凍食用菌和藻類、原糧、大米、自發粉、餃子粉、雜糧粉、食用淀粉、生鮮肉、鮮水產品、鮮蛋、食糖、蜂蜜、鹽及代鹽制品、嬰兒配方食品和較大嬰兒、幼兒配方食品(法規有明確規定者除外)、包裝飲用水。
“征求意見稿”的編制說明中指出,這一名單是根據澳大利亞等國規定并結合中國實際有選擇性地規定的。例如,既然叫純乳,當然不得加乳香香精,若加了乳香香精,那么該乳品就不是純乳,應稱為加香乳。
飲料餅干等食品
都有香精
昨日,記者在廣州的吉之島、好又多等大型超市走訪時發現,上至飲料、糖果、烘烤食品,下至休閑食品(餅干等)、調味料,幾乎都能見到香精、香料的身影。而市面上的包裝飲用水、鹽及代鹽制品、蜂蜜、食糖等,均未標明是否添加香精、香料。和消費者生活最密切的大米、水果、蔬菜、水產品、鮮肉等食品,則無法從外觀辨別是否添加了香精、香料。
這是否意味著這些食品就通通沒有添加香料香精呢?近日記者在網絡上搜索時依然能輕易發現有關上述食品的香料香精在銷售。
比如在杭州一家叫晶泉香料香精有限公司的網頁上,鮮奶香精、蜂蜜香精、純奶香精等都能見到在展示,價格從55元/公斤到118元/公斤不等。
商家“用而不標”
是最大問題
一位從事香精香料生產的專業人士陳先生告訴記者,國家并沒有規定不能在食品中添加香料、香精,但從理論上講,企業用了就要在食品外包裝上標明。但實際上有一些企業用了香精,但是卻沒有明確告訴消費者。比如市面上一些濃香花生油產品,有些企業就是用香精香料調出花生香味的,但是商家卻不愿在標簽上標示。“有些商家用了部分其它油替代花生油,因此需要加花生油香精,這屬于偽劣產品。” 食品添加劑專家楊冠豐表示。
“如果純乳加了香精,就不能叫純乳,而應該叫加香乳,如果標稱自己的產品是純花生油,但是加了香精,產品名就不能再叫純花生油。” 陳先生表示。
根據衛生部公布的《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則(征求意見稿)》,凡添加了食用香料、香精的食品,都將按照國家相關標準進行標識。這意味著凡是加香的產品都應明確告訴消費者,使消費者對食品性質和質量不產生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