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警方已逮捕4人 債權人會議即將召開 11月30日,湖南株洲市有關部門對外界披露,經過警方5個多月專案調查,發現昔日中國乳酸菌飲料行業“龍頭”企業“太子奶”及其控制人李途純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并挪用資金總額逾億元。 目前,警方已批捕4人,有9人取保候審。據悉,太子奶公司第一次債權人會議,計劃在12月4日召開。 本版據《瀟湘晨報》新華社
警方通報
按級別下達集資任務
株洲市公安局通報稱,調查發現,2008年2月,湖南“太子奶”為解決資金困難,決定以“貨款準備金”方式吸收資金,公司為此下發了《貨款準備金管理辦法》等3個文件,向全國經銷商和內部職工吸收資金。
操作方法是:對經銷商根據繳納貨款準備金的期限,給予2%或2.5%的月息(現金獎勵),對員工則以“代經銷商繳納貨款保證金”的名義,按級別規定集資任務,從業務員到副總裁,每人少則1萬元,多則100萬元。要求積極參與,否則降職、降薪。“太子奶”承諾,繳納貨款準備金的經銷商和公司員工可認購非奶企業原始股。為吸引更多人參與,他們還放出“內幕消息”上市后每股會增長10至100倍,利潤空間巨大。
2008年4月,“太子奶”召開4場招商會,把有關貨款準備金的文件和原始股政策,面向全國經銷商和意向客戶推介。當年9月,將利息提高到30%至50%,并下發《業務員可以用如下辦法》等兩個文件,涉嫌繼續變相非法吸儲。至2008年9月,“太子奶”面向社會非法吸收存款426人、478人次,涉嫌非法吸收資金7900多萬元,大部分未歸還。
高息借款5800余萬
盡管“太子奶”吸收了巨額存款,仍無法滿足需求。2008年9月至10月,“太子奶”創辦人李途純等人以公司或個人名義,用公司固定資產、個人股份為擔保,采取簽訂借款合同、借條或協議,約定借款期限和高額利息(每月10%至20%)的方式,面向社會不特定對象高息借款5813萬元。目前大部分未歸還。
株洲市公安局通報稱,湖南太子奶集團及李途純等人的行為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