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數碼相機本身的特點,決定了消費者在購買相機之后還要選購相應的配件。這個時候千萬不要掉以輕心,要知道奸商真正的利潤來源就在這個配件上。
一塊1GB的存儲卡賺取300元;一個25元的肯高UV鏡賺取400元;一個25元的讀卡器賣到150元;一個50元的三腳架收顧客200元;一個2000元的適馬鏡頭最后的成交價是6000元。不要以為上述的這些是筆者的夸大其詞,在中關村這樣的情況并不少見。
目前,除了佳能的數碼相機采用一次型封條包裝外。其他相機廠商的包裝并沒有任何易損標簽。這就為奸商將原裝電池改換成假冒電池提供了便利的條件。一塊假冒電池的成本也就20元,而原裝電池卻可以買到260元左右。僅電池一項就可以讓商家賺取200余元的利潤。而消費者支付了原裝電池的價格,卻得到了假冒偽劣的電池。而之后由于電池的原因造成相機質量問題,廠商也是不予以質保的。
而UV鏡的情況是最為嚴重的,一般的消費者不太熟悉UV鏡。所以奸商就利用了這一點,將原價格25元的肯高普通UV鏡說的天花亂墜。什么多層鍍膜、永不磨損,甚至還偷換UV鏡和偏振鏡的概念。有些商家用五元成本的假冒UV鏡,卻賺取了數百元的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