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提醒:手機不應長時間靠近人體充電
昨日江先生躺在病床上,左眼包著厚厚的紗布,仍有血跡滲出(見右圖,楊曦攝)。
江先生家住在白云區江高鎮,今年47歲,來到天河客運站附近的汽車工廠上班已經1年多了。據江先生說,他所用的是一個某美國品牌手機,已經用了七八年。因為電池損壞了,于17日在中山六路附近的手機配件店鋪買了一塊10來塊錢的電池。
前晚睡覺前,江先生把手機和電池一起放在床頭充電,在躺上床休息后不久,“就聽到‘嘭’的一聲,我左耳就‘嗡嗡’作響!”躺在床上的江先生,沒想到床頭邊充著電的電池突然爆炸,把左眼給炸傷了。
江先生回憶,當時的爆炸力非常大,整個左眼鮮血頓時噴涌而出。同住在一個宿舍的另兩個工友,因為距離甚遠,沒有受傷。于是趕緊打120,把江先生送到醫院進行救治。
武警醫院眼科中心陳醫生介紹,經過診斷,傷者左眼挫裂傷,眼球以及眼瞼有淤血,傷情比較嚴重。目前已經給予左眼挫裂傷清創縫合,具體恢復視力如何,仍需留觀看具體情況。
專家提醒:
華南理工大學電子與信息學院馮穗力教授認為,一些低價手機電池質量不過關,往往成為這類爆炸事故頻發的元兇。
他建議,應該盡量使用原廠的電池和充電器,不要使用破損的電池,電池不要過充過放,特別是晚間不應長時間靠近人體充電。在電池出現腫脹或充放電困難時,應該盡快更換。
鏈接:
2003年9月5日,裝褲袋里手機電池爆炸,家住深圳的傅小姐大腿被燒成十級傷殘。
2004年1月5日,深圳魏某的手機突然爆炸,褲子被炸爛,右腿嚴重燒傷。
2007年6月27日,廣州發生兩起手機爆炸事件:白云區打工仔蔡某的胸膛被炸開了花,乳頭被炸飛;越秀區白領鄭小姐的鼻梁被爆炸電池碎片割傷一道2厘米長的傷口。
據新浪網的相關調查顯示,62.3%的網友認為手機電池爆炸的一般原因是“電池本身質量有問題”;93.9%的網友認為國家應該出臺政策規范手機電池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