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科技訊 北京時間11月16日消息,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今日做出宣判,微軟公司與微軟(中國)有限公司侵犯了中易公司中易宋體和黑體兩套字庫約4萬多個漢字的著作權,中易公司是鄭碼、中易字體的著作權所有方。至此,微軟使用鄭碼輸入法10年未付費一事終于有了初步說法。
法院裁定,微軟在產品中使用中易字體字庫侵權,使用鄭碼未侵權。微軟中國需停止銷售使用中易相關字體的產品,其中包括Windows 98第二版、Windows 2000中文專業版、Windows XP中文家庭版及XP中文專業版等。法庭同時駁回了中易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未判決微軟需對中易做出賠償。
據報道,2007年,微軟因在Windows 98等產品中預裝鄭碼輸入法被中易起訴。在微軟部分操作系統的輸入法中,使用鄭碼輸入法10年之久,卻沒有支付任何費用。擁有該輸入法著作權的北京中易中標電子信息技術公司以美國微軟公司違法使用鄭碼輸入法、侵犯相關知識產權將微軟公司起訴。
鄭碼輸入法是由《英華大辭典》主編鄭易里先生及其女兒鄭瓏共同發明的,1989年獲得中國發明專利。 1992年,北京中易電子公司經鄭易里先生及鄭瓏授權,對該專利進行使用,開發、研制、設計了符合國家標準的宋體、黑體兩套中文漢字字庫,并獲得了國家專利。
此案審理期間,微軟公司將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和鄭碼的發明人起訴到北京市一中院,要求法院確認“鄭碼”專利無效,其理由是鄭碼“不具有新穎性”、“不具有創造性”。市一中院經過審理,判決駁回了微軟的訴訟請求。(文/希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