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樂福超市價簽標低價結賬收高價的風波尚未平息,近日,長沙家樂福超市又曝出“欺詐門”。
“又是價格欺詐,太過分了!”今天一早,記者就接到長沙市民袁小姐的舉報,稱自己昨天晚上在長沙家樂福超市芙蓉廣場店購物,購買了一個標價為10元的四格調味盒,等到收銀臺付完款后,發(fā)現發(fā)票上顯示的卻是16.9元/個,差價將近7元。袁小姐認為超市的行為屬于價格欺詐。
“買的時候,我特意反復看了幾次,這擺明就是忽悠消費者嘛。”袁小姐表示。
今天上午,記者來到家樂福超市芙蓉店,找到了袁小姐買的那款“四格調味盒”。
記者注意到,該款調味盒正下面的價格標簽上明確標示售價為“10.00元”,而且,在它周圍的30厘米內也沒有發(fā)現另外的價格標簽。
記者拿了一個一模一樣的“四格調味盒”去價格查詢機上面查詢價格,查詢顯示:“四格調味盒L1746 <16.9> 16.90 ”。隨后,記者又拿著該調味盒去工作人員那里,用他們的價格貼標機掃描,價格顯示的也是16.9元。
標價為10元,查詢顯示卻是16.90元,難道是貨物混淆嗎?
“近期,我們會派檢查組去核實情況,如果情況屬實,會嚴肅處理。”長沙市物價局價格舉報中心工作人員接到投訴后表示,他們將在一個月之內給予答復。
該工作人員還表示:“如果情況屬實,最低會退還差價;情節(jié)嚴重的,會進行行政處罰。”他建議,如果消費者遇到“標價與買價不一致”的價格欺詐,一定要保留發(fā)票,并及時拍下照片留作證據,然后向價格舉報中心12358舉報。三湘都市報 ■見習記者 吳林 記者 劉玲玲 實習生 楊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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