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工作人員的解釋中有三個重要信息:一、承認工作失誤;二、不是有意為之;三、不會置之不管。那么,遇到這種情況通常會怎么處理?
工作人員:出現這種失誤,顧客能找來或者顧客幫我們發現了,我們會退還商品,然后付出一倍的賠償,一旦發現,我們會馬上通過我們的會員卡機制,查詢銷售給了哪位顧客,如果沒用會員卡結帳,也不在本市,那我們就只能通過打電話的形式來告訴他什么時候有時間到我們這來,把這個退回的錢歸還給他,我們有一套很嚴謹的機制,絕不是我們故意為之。
通過會員卡找到消費者,沒有會員卡的會打電話通知。可是,沒有會員卡又怎么能得知消費者的電話號碼?這樣的解釋顯然經不起推敲。這么大的連鎖品牌超市一直聲稱自己的體系很完善,又怎么會犯如此低級的錯誤?
工作人員:這個價簽是在商品下面擺放的,是由服務人員或導購人員在價簽打完以后擺的,由于操作失誤,沒及時更換。可能會有今天這件商品賣22塊錢,明天這個商品恢復正常的價格,我們這里一共有3200種商品,由于人員不到位會出現這種情況,但這絕對是個例。
【專家觀點】
經濟之聲特約評論員包華:
換價簽確實工作量比較大,一個超市幾萬種商品,但是工作量大和工作難不是一回事,尤其在計算機消存系統如此發達的今天,只要工作人員仔細一點就可以把這個工作做好。目前,這件事情沒有證據表明超市是故意而為之的行為,但是在超市價格低結算價格高的情況時有發生,我們認為在超市更換價簽工作環節上不仔細、不細心是整個行業都存在的問題。
另外,我也有一個質疑,一個商品從33塊錢打折到22塊錢,這個折扣大概相當于原價格的1/3,這個是不是一個合理的折讓,是不是正常的商業操作,如果說它的折扣打到成本價以下,可能會涉及到其他法律問題。
北京潮陽律師事務所律師鄭傳凱:
維護權利有廣義和俠義之分,如果俠義的看,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可以要求雙倍索賠,如果雙方能夠達成和議,消費者主張權利相應的費用也可能由商家來補償。
如果看做是廣義的維權,消費者還可以就他的違法行為向相關的主管機關、物價部門對它進行投訴或舉報。由物價部門針對它的行為進行調查取證,如果確實存在價格欺詐行為,要對它進行嚴厲的查處。有能力的消費者應當進行廣義的維權,為消費環境做出更大的貢獻。
調查至此,事情比較清晰,消費者在阜新大潤發超市遭遇價簽門,超市方面坦誠工作失誤,消費者不求索賠只需要一個道歉。但是就在一切看似明了的時候,大潤發超市的客服經理卻告訴記者,他手上有電話錄音,可以證明消費者并非想象的那么簡單。真相究竟是什么?錄音中還會記錄什么樣讓人意外的信息?《天天315》明天繼續追蹤。
(中國廣播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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