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長黃金周”結束了,市民孫小姐和許多人一樣,選擇出門旅游度假,沒想到卻被一個免費贈送的寺廟景點給壞了好心情。
“白天看廟,晚上睡覺”曾是不少人對一些旅游景區的戲謔。在各家旅行社推出的游線路產品中,寺廟幾乎是必去的景點。市民孫小姐國慶期間跟隨旅行團到婺源旅游,被免費贈送了一個寺廟景點,正是這個免費的寺廟游,卻讓她和朋友心里“添堵”。
“寺廟游”免費贈送?
婺源、三清山一向是深圳市民旅游的熱線,平時工作太忙,已經許久未休假的孫小姐趁著國慶長假,和朋友各自帶著孩子參加了深圳某旅行社的婺源、三清山之旅。孫小姐告訴記者,早在挑選出游線路的時候,孫小姐就被旅游宣傳單上的描述吸引住了:“××山風景區(贈送景區,60分鐘)……景區內山清水秀,竹木蔥郁;遠觀古村落,飛檐翹角粉墻黛瓦;近看星江水,蜿蜒曲折玉帶纏腰。有‘古樹迎賓’、‘臨江覽勝’、‘古石灘’、‘紅軍巖’、‘千年古剎黃蓮寺’……”這個免費贈送的景點看起來多美,可不就是一個避暑勝地嘛。
在宣傳單上的景點描述后還有這樣一句話:“若進入寺廟參觀,請務必慎重捐贈,寺內香火等消費我社不負責追償”,現在看來是一句警示之語,但是在報名出游的時候,孫小姐并沒有特別留意到這句話。
這個贈送景點被安排在行程的第二天,一路山清水秀讓孫小姐一行興致很高。很快來到一座寺廟前,原來帶著孫小姐團隊的當地地陪只把團隊送到寺廟前便止步了,把團隊交給寺廟內的專職導游。
導游帶著孫小姐一行往寺廟里走,孫小姐和孩子走在隊伍的最后,剛走到寺廟門檻邊,門簾“唰”地一聲放了下來,把孫小姐和孩子隔在門外。開門迎客的寺廟為什么人一進去就放下門簾?孫小姐覺得有點不對勁,便留了個心眼沒有跟進寺廟參觀。
撞聲“祈福鐘” 收費50元
孫小姐在景區外圍游覽,見到一口碩大的寺廟鐘,孫小姐拍照留念后,突然閃出來一位身披袈裟,頭戴唐僧帽的“僧人”,“打扮和唐僧一模一樣,我當時想,一般寺廟里的和尚也不是這種打扮啊”孫小姐后來回憶道。“僧人”一開口便說:“這位小姐,給孩子撞下鐘祈福吧。”孫小姐想,“哪有稱呼游客為‘小姐’的?”,便回絕道:“我們家孩子大了,不玩這些了。”看孫小姐拉著孩子想走,“僧人”竟拉下臉來出口威脅:“小姐,你撞了鐘能保你一家平安;你若是不撞,你家人是不會平安的!”
孫小姐越想越不對勁,趕緊打電話給同行的朋友,叮囑她游完寺廟后要提防景區外圍的撞鐘景點,“肯定是騙錢的”。話音沒落,孫小姐所在的團隊已經到了撞鐘景點。孫小姐朋友的孩子還小,一見到這么大的寺廟鐘便雀躍不已。守在鐘旁的“僧人”見狀一把拉過孩子的手:“小朋友,來,撞一下鐘保平安啊!”說著就抓著小孩的手按在撞鐘的木頭上,“當”的一聲,收費50元,再撞一聲,又50元。還沒來得及反應過來的家長,已經被迫消費了100元。
被迫“高消費” 游客很無奈
孫小姐告訴記者,單單參觀寺廟這個贈送景點,她的朋友已被迫消費了幾百元。而同一個旅行團的團友,則在寺廟里花了五六百元“燒香費”。記者了解到,免費參觀寺廟,結果卻被脅迫消費各種“燒香費”、“算命費”、“解簽費”等費用的情況,并不在少數。許小姐參觀海南省三亞的一座寺廟時,就被廟里的“僧人”勸說著花了199元燒了一柱“高香”,“花錢買個心安吧。”許小姐自我解嘲。石先生則花了幾百元買了一柱當時廟里最大的香,結果剛剛插到香爐里,寺廟里的一位工作人員突然伸出手來把香爐里已經插得密密麻麻的香一把拔起,扔到一邊,這邊絡繹不絕的香客正不斷地往香爐里插上香燭。看著被扔在一邊的香,石先生感覺很無奈。
此外,以免費參觀寺廟為名,設立各種收費項目脅迫游客消費的名目可不少。陳先生在桂林某寺游玩時,家里老人免費求了一次簽,但解簽是要收費的,解簽時“和尚”對老奶奶說近期家中不順之類危言聳聽的話,要保老少平安,最好是燒上“全家福香”,一支香開價180元。陳先生覺得有詐,但拗不過老人家有迷信思想,只能掏了180元。
王小姐是佛教徒,她在赤壁游玩時,也被當地導游帶到一個小廟,廟里“和尚”對王小姐說:“你跟佛有緣,要請一尊漢白玉的佛回家供著。”說著捧出一座普通的佛像,開價3000元。對佛教有所了解的王小姐并不上當,便推說現金不夠,誰知“和尚”竟掏出一個POS機說:“我們這里能刷卡,施主不必擔心。”讓王小姐哭笑不得,后來在同行朋友的幫助下好說歹說才脫身。
律師:
異地維權不易
游客定要理性
今年“五一”實施的《旅行社條例》規定,欺騙、脅迫旅游者購物或者參加需要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將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旅行社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對于導游人員、領隊人員,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導游證或者領隊證。
但記者咨詢律師后卻發現,消費者一旦在寺廟中遭遇心理脅迫消費,依照《旅行社條例》并不能得到相應的賠償。以孫小姐和朋友在三清山寺廟中的遭遇為例,廣東利人律師事務所律師趙陽表示,旅行社在出行前的合同上明確寫明了這一景點,并且有相關的免責條款,消費者與旅行社簽訂了合同,就表示認同了這一行程安排。如果消費者在旅游地寺廟中被脅迫消費,可以向當地旅游部門,但消費者異地維權往往會遇到各種困難,因此趙陽律師表示,最好的辦法是消費者要有理性的消費意識,避免旅游中的各種陷阱。
旅行社:
個別導游
欺騙游客
蔡先生曾經從事導游行業多年,如今已經離開旅行社自己創業的他告訴記者,每個著名的自然風光旅游景區一般都會有大大小小的寺廟。個別導游利用游客對佛教的信仰,在前往寺廟的途中,導游就會不斷向你灌輸有關宗教的東西,告訴那里的某某佛祖有多么靈驗,會舉出各種各樣的實例,來打動你的心腸。進入寺廟后則好言相勸,讓游客為祈福消災自動掏腰包。
鵬城康輝旅行社宣傳總監劉小姐表示,不一定只有無名的小寺才存在脅迫游客消費的現象,她自己去某著名風景區旅游時也遇上這種情況。“有些寺廟本身名氣大、香火旺,旅行社在編排行程時不得不把它考慮進去。為了提醒游客,旅行社會在宣傳單上加以提示,希望游客提高警惕。” (蘇潤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