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王瑞)2009級研究生已開學一個月有余,因復試體檢時被查出攜帶乙肝病毒,文杰(化名)被某藝術研究院拒絕錄取。目前,文杰在公益組織的協助下準備起訴該學校。
今年1月份,甘肅考生文杰參加了某藝術研究院藝術學研究生的招生考試。4月份,他來到北京參加復試和面試,并進行了體檢。
4月21日,該研究院通知文杰,他的體檢有問題需復檢。文杰遂立即趕到北京,又進行了一次體檢。5月8日,招生辦稱,文杰被查出攜帶乙肝病毒,決定不予錄取。
文杰隨后又在甘肅省人民醫院做了一系列檢查,報告顯示他為乙肝小三陽,肝功正常。5月18日,文杰再次致電該藝術研究院招辦,希望再去北京復檢,招辦表示錄取工作已經基本結束。
5月25日,文杰在網上看到了該研究院公布的擬錄名單,他和另外二人因體檢不合格被拒錄,擬錄名單中出現了三位調劑生。
近日,北京市反歧視公益機構北京益仁平中心負責人陸軍表示,正在幫文杰對該研究院的拒絕錄取進行起訴。
據陸軍介紹,本月10日,衛生部宣布將取消入學和就業體檢中的乙肝檢測項目,該舉措與國際通行的保護乙肝病毒攜帶者平等權利的做法相符合。
學校說法
學校為集體宿舍無法招收傳染病學生
今天上午,該藝術研究院有關人士表示,學校對招生工作是比較慎重的,文杰的問題不僅是普通的乙肝病毒攜帶者的問題,他在體檢和復檢的過程中,除了乙肝表面抗原呈陽性,還有其他指標超標,說明他的病毒具有高度的傳染性。
該人士稱,學校提供的是集體宿舍,不具備招收傳染病學生的條件,鑒于此情況不能招錄文杰。
專家觀點
拒錄乙肝病毒攜帶者不科學
據北京地壇醫院肝病科主任醫師蔡皓東介紹,乙肝血清學檢測項目不能用來決定乙肝病毒攜帶者病情的程度,而且,無論結果是陽性還是陰性,其傳染途徑都是血液、母嬰、性行為這三種,一概拒絕錄取、錄用乙肝病毒攜帶者的做法不科學。
律師說法
平等受教育權被侵犯
北京瑞風律師事務所的李方平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歧視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也規定了公民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機會。
李方平認為,該藝術研究院拒絕錄取文杰已經構成了對乙肝病毒攜帶者的歧視,是侵犯平等受教育權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