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了40多天,報酬一分沒拿到,借助辭職時忘還的U盤,才得以“換回”酬勞。想在畢業(yè)前多積累點社會經(jīng)驗的李艷(化名),想借自己的經(jīng)歷給所有大學生提個醒:不管兼職,還是全職,最好與用人單位簽訂相關文字協(xié)議,以備為自己維權提供一點證據(jù)。
上月8日,就讀于昆明學院大四年級的李艷應聘到位于趙家堆的一家公司做文案工作,約定薪酬待遇為1000元/月。因公司表示試用期不需簽訂相關用工協(xié)議,李艷也未予多想。
工作一月后,公司久不提發(fā)錢一事,李艷“厚著臉皮”去問了財務,對方表示總部還未劃賬后,便沒有了下文。等到本月18日,報酬還是沒著落,加之面臨畢業(yè),李艷打算辭職回學校張羅畢業(yè)事宜。可報酬還是不見其蹤。
無奈之下,李艷決定向記者求助,可隨后,事情突然又有了轉機。
在李艷多次撥打公司負責人電話都被對方“掛斷”后,公司負責人隨后又主動給李艷打來電話表示,希望她能把公司資料還回去。
李艷突然想起,她手中的U盤內有大量的公司資料,辭職后,一直忘了還回去。于是她打算,若公司不結算報酬,她就拿U盤做砝碼,“公司把錢給我,我就把U盤還回去”。
李艷趕到公司后,公司負責人當著她的面給總部財務人員打了電話,得到“第二天11點前錢肯定到賬”的答復后,李艷把公司的資料全數(shù)還了回去。
這次,公司守了信用。第二天早上9時30分許,報酬到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