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目前無硬性規定,所以無法判定旅行社該做法是否違規
不愿逛協議商店、進店不愿買東西、對自費項目有抵觸心理,這是業內對“85后”、“90后”參團游客的概括。昨日,記者探訪多家旅行社發現,國慶黃金周,從成都參團雙飛九寨之旅,“85后”、“90后”依然要多交200—300元。而在85年以前出生的“80后”,因為多數已經參加工作,購買力增強,可以免去這筆費用。
“購買力差”需要加價
“10月3日飛九寨3480元。游客是‘80后’么?”在岷山飯店旁邊的一家旅行社門市,工作人員劉小姐在報完價后,專門詢問了參團游客年齡。當記者回答是兩位86年出生的游客后,劉小姐補充道:“85年以后的,要多交200元,90年以后的,要多交300元。”
該門市一位經理表示,這項費用業內一直在收取。原因很簡單,這個年齡段的人群并不是旅行團能期待盈利的目標人群,他們獨立、不太容易被“忽悠”,在景區很少會出錢買協議店的東西。加上很多附加的自費項目偏重于休閑,這部分年輕游客卻更愿意自己拍照取樂,遠不及中老年游客大方。“這個費用也不是旅行社得,是補貼給大巴司機的。”這位經理透露,由于租用大巴的費用是單獨結算,旅行社要盡量不讓司機虧本。
昨天下午,記者沿紅星路二段至新南路一線,探訪了八家旅行社,得到一致回答,“85后”、“90后”一定得多交這筆錢。大部分旅行社表示,時值旺季,公司也不會太虧本,因此可以適當給些優惠,“85后”收100—
150元,“90后”收150—200元。
是否違規尚無硬性規定
在采訪中記者發現,本來這筆費用是分“80后”、“85后”、“90后”三個檔次收取,但是業內大多已經不再加收85年以前出生的“80后”游客費用了。“這個行規興了幾年了,現在人家‘80’后都是上班族了,不存在購買力差的問題。”新南路一賓館大廳里的旅行社門市工作人員表示,可以為85年以前出生的游客申請取消這筆費用。其余幾家旅行社也默認“85前”可以免單。
另外,此前淡季川內游客參團飛九寨也會因“不愛買本土特產”被多收取100元,現在此項費用已悄然停收。一家旅行社工作人員解釋,這段時間是旅游高峰,外地游客也多,各家旅行社都沒有再刻意收這筆費用。
針對不同年齡段加收費用,旅行社是否涉及違規呢?記者致電成都市旅游投訴電話96927咨詢。工號為6005號的工作人員回應,此前也有很多游客咨詢過這個問題,由于目前相關法規并無硬性規定,所以無法判定旅行社是否違規。針對目前成都大部分旅行社都要收取這筆費用,工作人員建議游客在簽訂旅行合同時,要求旅行社寫明這筆費用的明細和用途,在旅行結束后,憑合同向成都市旅游執法大隊投訴。
隨后,記者回訪了部分旅行社。旅行社方面表示,這筆特殊費用會作為團費的一部分,寫在旅行合同里,不會單獨列出明細。
華西都市報見習記者 賴芳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