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家庭主婦發現,許多時髦的藥用蔬菜正陸續擺進市場,成為人們嘗鮮、送禮的選擇。家住南寧的王女士在超市買菜,當她看到供應的藥用蔬菜中有板藍根、白芍、霍金、金銀花薄荷等,就自作主張買了一些板藍根回家做起了預防感冒的特色菜,不想引起自己腹瀉。原來她有脾胃虛寒的毛病,這次吃了屬于寒涼藥性的板藍根,加重了病情。
“藥用蔬菜”原意泛指具有某些治療作用的蔬菜,比如蔥姜散寒解表,用于治療輕度感冒。但近年來“藥用蔬菜”已演變為“將中藥材做為蔬菜食用”。俗話說:“是藥三分毒。”很難想像,超市會配備專門的中醫藥人員來指導消費者正確食用這些“藥菜”。而消費者一旦吃錯了“菜”,責任應該由誰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