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
廣西玉林某縣城一條小巷子里,2011年8月突然冒出一個“浮萍健康服務工作室”,鋪面不過五六平方米, LOGO上的口號卻喊得嘹亮:我們倡議,免除對底層性工作者的經濟處罰。
十幾年后重返這座桂南縣城,性工作的公益活動很難開展——當地鮮有人知道“志愿者”為何物。葉海燕拿著募捐的安全套去小旅社發放,旅社老板有的以為搞傳銷的來了,有的以為她是老鴇來挖小姐,趕緊讓“姐妹們”藏得無影無蹤。
倒是工作室對面的發廊里,一個叫“小籠包”的小姐主動送上門了。她穿著深V的緊身小短裙和7厘米的高跟鞋,歡快地跑來:老板娘你是干什么的?不久后,這位湖南籍的發廊小姐發展為工作室得力的志愿者。
她身上有葉海燕需要的“絕對的平等”,撩著頭發深入色情場所的腹地,驕傲地迎著男人的目光,為每一個“姐姐”從容發放安全套。
“小籠包”在縣城呆了12年,大大小小的“紅燈區”摸得門清。2012年1月的一天,她指著“十元店”對葉海燕說:這里的小姐好可憐的,做一次十塊,都不怎么戴套。葉海燕又起了潛伏的心。她決定:為農民工提供免費性服務。而且,微博直播。她有15萬粉絲。
網友問:她瘋了嗎?律師熱議:網上招嫖直播,擾亂了社會治安。
那時葉海燕正窩在縣城“十元店”的小房間里,桌上放著濕巾、安全套和杯子。等客人的空當,她拿著手機刷微博:“這些姐妹與顧客一次性交的價格在10元至20元之間,屬于低價交易,年關難過。希望警察按照中國法律的要求,酌情,從輕處罰。”
她算過,一個姐妹被抓一次罰3000元,等于至少需要交易150次。
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賣淫、嫖娼者,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現實中,累犯者還可能被勞教一年。
葉海燕所關注的是,這種選擇性執法背后,“掃黃”給她們帶來的傷害:罰款會導致底層性工作者更貧困、隱私得不到任何保護甚至有人為了躲避警察跳樓喪失生命……
她的設想中,不免有“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的意味:“如果我因為賣淫被抓,我應該伏法。我沒有罰款交給他們,我選擇拘留。十五天的時間,正好可以了解一下,姐妹們進拘留所之后的生活。”
最終葉海燕沒有被抓,只是微博賬號又被封了。經此一役,她和周邊的小姐們打成了一片,別人叫她“燕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