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萬勞力士原來是個仿制品 消費者訴北辰購物中心索賠67.2萬
仿制品算不算勞力士成庭審焦點
本報訊 (記者 劉杰) 1995年王先生花24萬在北辰購物中心買了一只勞力士手表,12年后去維修時遭拒,原因為“這不是勞力士原裝表”。通過王海熱線,王先生將北辰購物中心訴至法院。昨天上午9點,朝陽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1995年11月,王先生在北辰購物中心勞力士專柜看中一只金表,售價24萬元。想到勞力士有保值空間,他買了這只表并一直戴著。去年因為手表進水,他拿到勞力士特約維修點修理,但遭到拒絕,原因是這只表不是勞力士原廠出品。王先生大吃一驚,拿到中國商業聯合會鐘表眼鏡商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進行檢測,稍后結果出來,王先生才知道這只手表是“生產國別不詳之仿制勞力士手表”。
昨天上午,王先生將這只表的材料全部帶到法庭。他說,1995年購買時,北辰購物中心出具給自己的發票、檢驗證書等上面均寫有“勞力士手表”的字樣。“可是這塊表只有機芯是勞力士的,表帶、表鏈等都不是原廠出品,分明就是假表,根本沒有保值價值。”王先生認為,北辰購物中心在勞力士專柜銷售給顧客仿制勞力士構成了欺詐,要求雙倍賠償貨款、支付利息等共計67.2萬元。
“我們在賣表前,已經告訴他這只表的外觀是經過改造的。”北辰購物中心的代理人說,王先生明知如此還購買,北辰購物中心無責,而且這只表賣出十多年了,王先生現在才找到法院起訴,很莫名其妙。
昨天開庭時,王先生申請法院對這塊勞力士表進行價值評估,“和這一模一樣的真表,現在價格已經高達47萬元;可是假表,在地攤上100元就能買,根本沒什么價值。”但北辰購物中心明確表示不同意價值評估。
法院認為,這只表的價值是爭議焦點之一,因此會找第三方機構進行價值評估,評估結果出來后繼續開庭審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