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9月3日報道,消費者徐先生購買三星液晶電視后遭遇質保“分級”待遇。近日,遭遇相同困境的李女士致電北京晨報,欲與徐先生聯合維權。昨日,三星廠家回應稱,他們已作出承諾:“消費者自2007年9月27日后購買的所有平板電視,都將享受整機一年、主要零部件三年的質保服務。”
液晶彩電屏幕蒙“黑紗”
昨日,家住亦莊開發區的李女士稱,她2008年8月購買的三星46英寸液晶彩電自今年5月便開始出毛病,“5月,屏幕上出現一條兩厘米的黑道;8月,這條黑道擴展成5厘米;到了昨晚,整個屏幕的四分之三都已被黑幕覆蓋,而且屏幕上還會出現小格,就像是蒙了層紗一樣。”
李女士說,她5月和8月不停地給三星公司售后維修打電話,“維修人員上門后說,我的電視是2008年買的,只能享受整機一年的質保服務,現在要修得自己花錢。”李女士說,工人告訴她,維修價格是5000元左右。
“9月看到北京晨報的報道,說跟我同住一區的徐先遭遇跟我相似,我要聯系他,大家聯合維權。”李女士說。昨日下午,記者聯系到9月3日報道中,遭遇質保“分級”待遇的徐先生。徐先生稱,報道刊發后,三星公司主動聯系了他,并已免費給他更換了有質量問題的液晶屏幕。
三星新規承諾同機同保
昨日下午4點,記者聯系到三星公司客服人員,并將李女士的情況向該公司反饋。客服人員稱,目前,三星公司對液晶電視的質保期,依舊執行2010年1月1日后所購的液晶彩電,才能享受整機一年、主要零部件三年質保服務的規定。
但僅過了半小時,記者從三星公司工程人員焦先生處了解到,他們剛接到通知,廠方已發出書面承諾,自2007年9月27日后購買的平板電視,都將執行“整機一年、主要零部件三年”的質保規定。“這規定從發出之日起執行。”隨后,記者從三星公司客服人員和其售后維修點處證實了此消息。
索尼質保規定離奇跟進
昨日下午6點20分,記者致電多家平板電視制造商,其中,SONY公司客服人員稱,他們今天接到通知,平板電視質保規定更改為“整機一年、主要零部件三年”,“是不是從2007年9月27日開始回溯,現在還不知道。”記者追問:“為何與三星公司同步?”該客服人員未作回答。而其他制造商則沒有做出回應。
昨日,記者就此事采訪了中消協法律顧問邱寶昌律師。邱律師稱,之前,大多平板電視廠家為逃避企業責任,將液晶顯示屏等主要零部件排除在“三包”規定之外,發出“液晶顯示屏不是主要零部件、平板電視只整機保修一年”的聲音,“但液晶電視顯示屏毫無疑問是主要零部件,應列入‘三包’規定。”邱律師稱,三星廠家此次敢于承擔責任的做法值得肯定,“看似三星廠家的承諾是吃虧了,但誰能善待消費者,就能最大限度地獲得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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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板液晶電視縮水服務
自市場上出現液晶電視等平板電視后,LG、SONY、三星等液晶電視廠家大多都施行“整機保修一年”的質保規定。今年,中央電視臺“3·15”晚會曝光了各液晶電視生產廠家液晶屏幕保修期“縮水”的狀況,之后,大多數廠家改執行“只有2010年1月1日起購買的液晶電視,才可以整機保修一年、主要零部件保修兩到三年”的規定。
近日,遼寧省工商局舉行“三星(中國)公司平板電視投訴聽證會”,指出三星(中國)公司應當符合“國家三包規定”的本質要求,主要零部件應當實行三年保修,不應當有2010年1月1日之前之后的區分,對消費者不應當實行差別性待遇、歧視性待遇。三星企業代表在聽證會上對于由于自己企業的產品問題給消費者帶來的不便表示了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