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司的XX保險快停售了,您看要不要買點,不然就漲價了!”最近一段時間,不少市民接到保險公司代理人的電話或短信,被告知目前多家保險公司的產品都出現了集中停售。
該傳言是否屬實?停售原因何在?停售的保險是否都值得購買?記者上周進行了調查。
停售:僅是部分公司的部分產品
記者獲得的停售原因是,“隨著環境變化,各種疾病的發病率越來越高”,此外,“因利率變化,各家保險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險已陸續停售”。記者很快與某保險公司相關人士取得了聯系,得知公司內部確實已傳達將停售一款分紅附加重疾的產品。
記者隨后又致電平安人壽、新華人壽、太平人壽等多家公司求證。新華人壽方面告訴記者,該公司內部也已傳達一款分紅險即將停售;不過,平安人壽相關人士告訴記者,截至目前沒有聽說有產品要停售的消息;太平人壽方面也表示,除公司今年6月有一款“福祿雙至”的產品屬正常換代已經停售外,目前沒有任何產品停售的消息。
據外地媒體報道,今年以來加入停售行列的保險產品已不下14款,產品種類主要集中在分紅型兩全保險、萬能險和返還型重疾險上。不過,記者了解到,部分停售的產品僅屬于保險公司內部的區域性停售,四川地區并未波及。
原因:產品的利率和條款需要調整
近期為何頻頻傳出保險停售的消息?中國人壽資深代理人宋女士認為,目前市場上保險產品停售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點:一是為配合國家政策、法令法規與今年十月份即將出臺的新《保險法》的實施,有的產品條款需要重新調整;二、有的產品不適合目前老百姓的需求,沒有市場;三、有的產品賠付率高,保險公司為了控制風險而停售。
據了解,新《保險法》將從10月1日開始實施,為使保險條款與新《保險法》規定相適應,日前中國保險行業協會還專門發布了《人身保險產品條款部分條目示范寫法》,要求各保險公司根據新條款示范寫法,在10月1日前修改完畢自己的產品合同。保險業內人士表示,目前各家公司都在按照規定對條款進行修訂,由于保險責任范圍較以前有所擴大,不排除今后有產品提價的可能。
另外,“分紅型產品有預定利率,按照保監會的規定,利率上限為2.5%,但保險公司在設計產品時主要針對當時的市場情況,當時投資收益高,預定利率也高,隨著投資收益的下降,保險公司很可能重新定價,預定利率會隨之降低。同等情況下,保費價格也可能跟著上漲。”一位業內人士如此告訴記者。
不過,針對上述短信所說的重大疾病險停售源于“發病率提高“的說法,平安人壽資深代理人劉女士告訴記者,“重大疾病的費率精算源于生命表,在生命表沒有改變的情況下,純粹的重疾險產品價格大幅上漲可能性不大。”此外,多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所謂重疾險停售一說并不準確。從目前了解的情況看,一些公司停售的產品大都是不純粹的重疾險,準確些講都是具有返還、分紅并附加重疾的保險產品。這些產品停售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面臨壽險預定利率(2.5%)與銀行一年期存款利率(2.25%)倒掛的壓力。保險公司意識到了潛在風險,因此對產品進行了重新更換。
業內人士認為,產品停售的消息提前釋放,大多有利于促銷。
“停售產品”是寶?
看看你的實際需求
是否只要是停售的產品都值得購買呢?
“停售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自發停售和被監管部門勒令撤柜是不同的。停售并不一定代表產品有問題,有時甚至是因為產品‘太好’導致保險公司虧損,才迫不得已終止銷售的。”業內人士告訴記者,作為消費者,面對代理人以停售為“噱頭”向自己推銷保險時,最重要的是從自己的實際需求出發,多問幾個為什么,才不至于被各類推銷說法“忽悠”了。
舉例來講,因為相關政策法規的完善和實施,在2003年、2006年初、2006年夏以及2007年初曾出現過一些保險產品停售,主要原因分別是“分紅險形式不得應用在健康險產品中”,“新的生命表發布和使用”、“長期健康險不得包含生存給付利”等,是非常正常的現象。關鍵的問題是,停售的部分險種和在售的產品比較,優劣區別并不大,為了這類老產品即將停售而去哄搶,是不理智也不劃算的。
只有當即將停售的產品具有明顯的優點時,消費者才有必要根據自身需求從待停售產品中“及時”購買一些。最典型的一個例子是2004年夏天,各家保險公司紛紛因為賠付率過高而采用市場自發手段停售終身醫療補貼類產品。此時,因為即將停售的終身醫療補貼產品對于消費者而言是一種比較好的醫療險產品,在保障功能上具有其他產品無法替代的優勢,并且今后可能無法再購買到,因此值得“淘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