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新《保險法》實施將導致保險產品漲價”的傳言,中國保監會法規部主任楊華柏今天對媒體表示,新《保險法》出臺的本意是規范保險活動,保護保險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而保險公司是否提升保險產品的價格,屬于保險公司經營管理的范疇,與新《保險法》是否實施并無直接關聯。
“對于個別公司利用新《保險法》出臺來誤導消費者的行為,我們認為極不妥當。”楊華柏稱,各公司應當通過增強管理、堵塞漏洞、壓低手續費來降低成本,而非簡單通過加價來消化增加的成本。對于銷售中存在的誤導及其他違規行為,監管機構將依法對違規的公司和個人進行監管。
新《保險法》對保險合同訂立、責任免除、訴訟時效等內容進行了很多方面的修訂,引入了“不可抗辯”條款等內容,加強了對投保人利益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