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報訊(記者焦菁)據新華社消息,備受關注的《期貨交易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前日獲得國務院常務會議的原則通過,這意味著股指期貨等金融期貨產品的推出已消除了法律障礙,中金所有關人士也表示,只要條件成熟就會適時推出股指期貨。
??據悉,修訂后的《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將規范的內容由商品期貨擴展到金融期貨和期權交易,對此前草案爭議較大的幾個地方也有了初步定論。
??比如,期貨公司如愿擴大了經營范圍,相比原來單一的經紀業務,增加了自營、境外經紀、咨詢等新業務;對于爭議較大的“變相期貨交易”,草案對其特征作出了基本描述;另外,草案還取消了此前討論較多的期貨投資基金,規定期貨公司不得自主發起和管理期貨投資基金。草案還對期貨業協會的監管職能進行了描述。
??據悉,會議決定,該修訂草案將經進一步修改后由國務院公布施行。
??眾多期貨業人士對此認為,《條例》的出臺就是金融期貨的準生證,它為金融期貨產品的上市鋪平了道路。
??北京工商大學證券與期貨研究所所長胡俞越教授就曾表示,從周邊國家的發展經驗證明,立法先行有利于后發優勢,《條例》頒布后,《期貨法》的立法進程也將加快。
??按照有關精神,股指期貨將以穩妥為基本前提。同時,有關部門將全面落實金融期貨相關制度安排和各項準備工作,繼續深入開展金融期貨投資者教育工作;建立健全金融期貨與證券現貨市場風險監控、信息溝通和監管協作的工作機制;做好《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出臺后的實施準備工作,進一步完善保證金安全存管的制度性安排。
??對此,有關權威人士透露,股指期貨上市工作正在按照既定目標和既定方針正常進行,并沒有刻意推遲或者提前上市股指期貨的計劃。中金所市場部有關人士也表示,不管《條例》什么時候正式公布,中金所都會按既定計劃穩步推進股指期貨上市工作,只要條件成熟就會適時推出股指期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