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 胡俊華 發自上海
“渣打理財產品涉嫌欺詐”追蹤——齊呼看不懂 渣打產品說明書竟成“護身符”
昨日,本報報道了一名“苦主”到法院起訴渣打,法官看不懂產品說明書而無法立案一事。眾多渣打“苦主”紛紛向記者表示,渣打理財產品的說明書確實看不懂,希望能在《每日經濟新聞》的網站上將說明書刊登出來,讓廣大網友來評判“究竟能不能看懂”。
鑒于此,從今日開始,本報將陸續把“苦主”投訴較多的渣打理財產品說明書,刊登在本報網站的專題報道——“渣打陷賬戶門拷問誠信”上。
產品說明書“看不懂”
昨日,因法官看不懂渣打理財產品說明書而立案不成的天津 “苦主”向記者描述了詳細經過。
“接待我的法官首先要看我的合同,翻了幾頁,直接告訴我說,這是什么呀,我都看不懂,你等一會,我給你找另一個法官幫助看看。我等了半天也不見人來。因還要趕車回天津,并考慮到這種情況(法官看不懂產品說明),(最好)還是要請律師,就走了。”
有其他“苦主”給記者發來消息:“這位天津的‘苦主’把被告改為渣打上?傂,而不是分行,就一定能在浦東今年成立的全國首家金融庭立案。因為類似的案件很多,尤其涉及委托理財這塊,金融庭才應運而生。”
與此同時,眾多渣打“苦主”表示確實存在產品說明書看不懂的問題。“產品說明書的目的,就是讓投資者理解產品的,為什么要故意讓人看不懂?”
有“苦主”表示,“如果我拿這份理財產品說明書,給大街上100個人看,大部分人肯定看不懂。”苦主建議,應該把說明書掛在網上,讓更多的人來評判。從今日開始,本報網站將陸續刊登投訴較多的渣打理財產品說明書。
買產品出于信賴
看不懂理財說明書,為什么還是購買了渣打的理財產品?昨日,那位天津的“苦主”表示,“其實那合同條款,還有產品細則說明我也看不懂。只是聽理財經理一說,我認為只要看資料里的收益和風險提示就行了,具體怎么操作,哪一天是什么結算日,哪一天是交易日,還有遇到什么情況有個什么中斷行使,還有掛鉤什么指數等等對我們都不重要。你上面宣傳了收益,還宣傳了各種措施控制風險,具體怎么操作是你銀行的問題,幾乎和我們沒有關系,我想好多雖然看不懂合同但還是簽了字的客戶都是這樣想的。”
該“苦主”表示,“正因為看不懂才聽信理財經理的,才相信宣傳資料的,所以宣傳資料的誤導和理財經理的誤導欺騙就是很嚴重的行為。”該“苦主”進一步表示,“與其說相信的是理財經理,不如說相信的是渣打銀行150年老店的聲譽。我就是這樣的。結果,被騙得很慘。”
合同條款恐難挑漏洞
在看到記者傳真的一份渣打銀行理財產品說明書后,廣盛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律師劉春泉表示,“不要給大家一個很高的期望。”
劉春泉表示,盡管閱讀這份渣打銀行的理財說明書是一件很吃力的事情,但“要挑合同本身的毛病是很困難的”,何況投資者在合同上簽了字,“投資者到底有沒有看懂說明書,就已經說不清楚了。”
劉春泉表示,自己也認識一些在渣打銀行干法律工作的朋友,他們精通業務,肯定不會在合同條款上留下漏洞。“除非投資者損失比較大,決心也比較大,愿意聘請高端律師,說不定可以找到一些合同上漏洞。”
“至于銀行在銷售上的違規行為,”劉春泉表示,“對投資者來說,舉證是一個困難的事情,”如果真要打官司,“銀行的違規行為肯定是可以找到的。”但他表示,即便銀行真的存在違規行為,最多也只能讓銀行接受行政處罰。至于投資者的賠償,以及賠償金額的多少,是另一個問題。
“苦主”眼中的渣打天書
一位 “苦主”展示給記者的“渣打銀行滬深300中國指數掛鉤可轉換結構性投資”的說明書顯示,該產品由“QDSN080321(A)”和“QDSN080321(B)”兩部分組成,其中,QDSN080321(A)“將所募集之款項投資于境外產品——瑞銀1年澳元滬深300中國指數掛鉤可轉換結構性票據”。
如果 “符合到期既定條件,則QDSN080321(A)將自動轉化為QDSN080321(B),所投資的標的也將由滬深300中國指數掛鉤可轉換結構性票據,轉為瑞銀1年期滬深300中國指數掛鉤非保本結構性票據”。
如果“未符合到期既定條件,理財子計劃QDSN080321(A)隨可轉換票據到期終止,投資結束”。
該“苦主”稱,什么是“可轉換結構性票據”,什么又是“非保本結構性票據”,非常難以理解。
另外,僅合同中涉及日期的術語,就有 “交易日”、“生效日”、“到期日”、“結算日”、“觀察日”、“收益支付日”、“既定交易日”、“交易所營業日”、“中斷日”、“工作日”等十來個。
專家觀點
法律人士:集體訴訟模式最佳
一位來自某銀行法律部門的資深人士昨日給記者發來短信稱:“看了今天的報紙,有幾點想法,想通過您轉告欲打官司的‘苦主’”。
該法律人士表示:“理財產品的糾紛在國內屬于新生事物,沒有可參照現成的法律或者司法解釋,因此,第一案的勝敗尤為重要,將創下相關的新的司法解釋。所以,一定要準備充分。”
“律師的選擇同樣也非常重要,防止出現因準備不充分或律師沒選擇好而把案子‘打死’的情形。目前來看,找出渣打違規行為事實并不難,甚至違法行為也找得到,但這些違法違規行為,能不能導致對方承擔民事責任,如何承擔,這是代理律師必須要考慮的問題。”
他表示:“感覺還是以集體訴訟為佳,集合大家之智慧、財力,可選擇上海最好最適合的律師來專心致志地做這個案子。”
劉春泉也認為,對投資者來說,最好的方式,還是效仿香港的模式,采用集體維權的方式。“如果有100個投資者集體起訴銀行,由于是重大訴訟事件,作為上市銀行的渣打銀行,肯定要刊登公告。”劉春泉表示,一旦如此,渣打銀行將面臨股價和品牌形象的巨大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