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清華大學經(jīng)管學院2010級MBA學員課堂上,清華大學第四教學樓可不可以冠名為“真維斯樓”成為課堂辯論的主題。 正方學員朱孟儀解釋說,為校園建筑物命名是籌資助學通行做法,這可以部分解決高校的科研經(jīng)費,可以將社會上的閑置資金轉(zhuǎn)變?yōu)榻逃?jīng)費。 反方學員劉凡則說:“提起‘真維斯’,首先想到的是衣服、大眾化,怎么可能聯(lián)想到清華的氣質(zhì)?”學員張原認為,選擇接受真維斯捐贈助學與選擇真維斯冠名第四教學樓是兩回事,而且以真維斯來冠名第四教學樓也沒有學生的參與。(記者郭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