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備降引發旅客“霸機”
深圳飛往宜昌的航班,卻降落在武漢天河機場,旅客強烈不滿遂“霸機”。昨日,妥善處置該起事件的機場警方提醒旅客,應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維權。
2月8日晚9時45分,天河機場運控中心向機場公安局報警稱:在停機坪108號機位,深圳至宜昌的ZH9934航班因天氣原因不能降落宜昌,備降在天河機場。深圳航空公司準備安排旅客在武漢免費住宿并給予一定賠償;但機上146名旅客拒絕下機,部分旅客情緒十分激動,要求立即安排航班起飛,并且要求更高賠償。
航站樓派出所民警立即趕去,勸說后,旅客仍拒絕下機。
晚9時52分,機場公安局主要領導率民警趕到現場。為避免矛盾進一步激化,民警積極與深圳航空公司溝通,要求深圳航空公司盡快妥善安置旅客,同時告知旅客千萬要保持冷靜,不能出現違法行為。
經民警協調,深圳航空公司同意賠償每名旅客300元,并安排在賓館免費休息。旅客于晚10時18分全部下機,前往酒店。
“霸機”可能被拘留
乘客“霸機”的原因有多種,如不滿航班備降異地、延遲起飛,或對航空公司服務態度不滿,其目的是要得到航空公司的賠償或道歉。
機場警方介紹,霸占飛機會使飛機無法如期執行下一個任務,使航班延遲或取消,影響機場調度,更甚者會影響隔日的航班調度。“霸機”還會延誤航機的檢修時間,影響飛行安全。
民警在處理旅客霸機行為時,大多以勸說為主,力促航空公司與旅客和解。但在外地發生的航班延誤事件中,曾有少數旅客長時間霸占飛機,甚至追打地勤人員、損壞機場設備,直接威脅機場和飛機的安全。
警方提醒旅客,維權要通過合法合理的方式進行。按《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長時間“霸機”等行為可能受到拘留15天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