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往返機票時,因為去時我購買的不是南方航空公司的機票,南航公司就可以因此拒絕退掉返程機票嗎?”今年3·15期間,消費者李女士來到遼寧省大連市消費者協會投訴,反映其遇到的一起退機票糾紛。大連市消協就此發表消協觀點表示,非消費者原因導致無法按時登機,消費者已購機票應予退票是合情合理的,由于購買的是往返機票,所以退票應包括去程和返程,與購買哪家航空公司的機票無關,南航拒絕退票沒有道理。
據了解,由于工作需要,每年4月中旬李女士都要到上海辦事。2009年3月27日,李女士到位于大連市青泥洼橋的民航大廈售票處,花370元購買了大連往返上海的飛機票,具體時間為同年4月15日從大連起飛,4月17日從上海返回。同年4月15日大連下了一場大雪,當李女士趕到機場時,被告知所有航班全部停飛。李女士一直等到當天下午,也沒有得到航班恢復的消息。
無奈,李女士只好取消這次行程。“當天下午4時我趕到民航大廈售票處,要求退票,售票處工作人員告訴我,由于我所購往返機票的航班不是同一家航空公司的,只能退去程的吉祥航空公司的機票,返程時的南航公司的機票則無法退掉。”李女士說,售票處的工作人員解釋稱,南航公司有規定,如果去程未購買南航公司的機票,返程的南航機票不退。“我打南航公司客服電話進行求證,得到了同樣的答復。這讓我不解,如果是我本人或者吉祥航空公司等方面的原因,造成我未按時啟程無法登機返回,南航公司拒絕退票我還可以理解。但天氣原因屬不可抗力,南航公司的做法是不是有些不妥?此外,在購買機票時,沒有人告訴我有這樣的規定”。李女士說,南航公司的那張機票至今還在她手上沒有退掉。
大連市消協認為,非消費者原因導致無法按時登機,消費者已購機票應予退票是合情合理的。由于李女士購買的是往返機票,所以退票應包括去程和返程,與購買哪家航空公司的機票無關。因此,南航公司拒絕退票是沒有道理的。其次,根據航空公司的慣例,對因天氣原因等不可抗力情況導致停飛,航空公司有為消費者辦理退票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