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逐步規范和清理高考加分項目,這在正在修改中的《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綱要》中有所體現。記者近日從參與規劃綱要修改的有關專家處獲知了這一消息。
早在今年2月份,教育部在公布2010年工作要點的時候也提出,要“規范特殊類型招生和高考加分政策”。
在《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綱要》征求意見稿中并沒有提及有關高考加分的內容,但是在為期一個月的征求意見中,記者發現,不少人建議盡快規范甚至取消高考加分政策,以便減少“以權謀分”的腐敗現象。
記者從教育部了解到,教育部的加分規定只有14種,全國各省、市、自治區卻有近兩百種的加分規定,而有些省市自定的加分規定有違國家政策。
教育部表示,對于高考加分政策實施中存在的不規范、不合理甚至腐敗現象,必須認真清理,努力消除政出多門,項目繁雜的現象,逐步減少獎勵性加分項目,加大公開透明程度。
專家解讀
規劃綱要細則應明確
有關專家告訴記者,正在修改中的規劃綱要中提到了“規范和清理高考加分項目”,具體如何清理,即使在最終出臺的規劃綱要中也會有所體現,但是在規劃綱要中不太可能詳盡表述,這有賴于下一步規劃綱要實施細則的進一步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