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0日),有讀者向本報投訴稱,洪山區南望山小學強制要求學生每學期繳納100元課間餐費,費用一般在學期末收,且發放的食品中有不良廠家的黑心食品。 昨日下午,記者來到位于東湖東路的該小學,在校門口隨機采訪了6位學生家長。其中4位孩子在學前班或一年級的家長均表示,知道學校在上午第二節課后會發放一塊米餅或一個蛋黃派等零食,但并不知道這是要交費的。“孩子放學回家后曾很高興地說,學校真好,還發吃的,但學校沒提過要收費。” 一位家長聽記者說在期末時要交100元課間餐費時,一臉驚訝,她表示,錢雖然不多,但擔心孩子在學校吃了零食后,回家不好好吃飯。 兩位高年級孩子的家長表示,知道在期末時要交100元“課間餐費”,但孩子究竟是不是每天吃了、吃了什么,所有家長都連連搖頭。一位周姓家長說,曾跟班主任提過不吃課間餐,但班主任說這是集體活動、不能搞特殊化。他認為,收費應該在開學時就統一通知。
為何安排課間餐,且期末才收費?該校校長林四益稱,他于2007年調到南望山小學,此前,吃課間餐已是該校慣例。“本來每學期初都會通知收費事宜,后來想家長都知道,也就省了,而剛進校的學前班和一年級學生,因為開學沒幾天,所以還沒來得及通知。”
他反復解釋稱,該校多是流動人員子女,有些孩子無法吃早飯,部分家長要求能吃課間餐補充能量。而且學校并未強制學生吃課間餐,只要家長說一聲就可以不吃,期末收費也是因為剛開學事情太多、不方便。
對于讀者投訴的“課間餐食品中,含有已被工商部門抽查為不合格的產品”,林四益承認確實近期發生過一次。他解釋稱,學校的課間餐食品全部由武漢達利園公司生產和配送,第一時間得知有不合格產品后,學校就將其全部回收處理了。
據了解,南望山小學共有近800名學生,其中約80%是流動花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