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工信部對外發布了《廢舊輪胎綜合利用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鼓勵發展廢舊輪胎業務,旨在到2015年,提升國內舊輪胎翻新水平,包括載重輪胎翻新率提高到25%,巨型工程輪胎翻新率提高到30%,轎車輪胎翻新實現零的突破,培育10家左右廢舊輪胎綜合利用知名企業。
輪胎翻新率尚不足5%
據了解,我國年均橡膠消耗量占世界橡膠消費總量的30%,每年橡膠制品工業所需70%以上的天然橡膠、40%以上的合成橡膠需要進口,供需矛盾十分突出,橡膠資源短缺對國民經濟發展的影響日益顯現,其中輪胎是最主要的橡膠制品。相關統計顯示,2009年我國生產輪胎消耗橡膠已占全國橡膠資源消耗總量的70%左右,年產生廢輪胎2.33億條,重量約合860萬噸,折合橡膠資源約300多萬噸。
然而,在廢舊輪胎綜合利用方面,我國雖擁有舊輪胎翻新再制造、廢輪胎生產再生橡膠、橡膠粉和熱解四大業務板塊,現有輪胎翻新企業1000家、再生橡膠企業約1500家、橡膠粉和熱解企業約100家,但水平較低。2009年,我國輪胎翻新產量僅為1300萬條,翻新率不足5%,而發達國家輪胎翻新比例在45%以上。
此次出臺《意見》旨在提高廢舊輪胎綜合利用水平,緩解供需矛盾。
重點培育10家企業
根據《意見》目標,到2015年,國內舊輪胎翻新水平有較大提高,其中載重輪胎翻新率提高到25%,巨型工程輪胎翻新率提高到30%,轎車輪胎翻新實現零的突破;廢輪胎資源加工環保達標率達到80%。穩定發展再生橡膠產品,年產量達到300萬噸;橡膠粉年產量達到100萬噸;熱解達到12萬噸了;并重點培育10家左右廢舊輪胎綜合利用知名企業。
其中,重點任務包括提高輪胎翻新率,優化產品結構,推動磨耗極限標準,解決可翻新輪胎胎源嚴重不足問題。推廣預硫化輪胎翻新技術,適時提高翻新次數,強化輪胎使用、檢測環節的磨耗極限控制。優化產品結構,提高預硫化胎面翻新比例,發展全鋼無內胎、載重子午胎及工程巨型輪胎翻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