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豐田汽車爆出“召回門”后,全球嘩然,引發了人們對中國汽車召回制度的反思,最終促成國內《汽車產品召回監督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下稱《條例》)的出臺,并有可能在今年年內正式實施。
目前,我國汽車企業汽車召回依據的是2004年制定并實施的《缺陷汽車召回管理規定》,該規定主要針對企圖隱瞞缺陷的汽車制造商制定的“懲處”辦法,除必須重新召回、通報批評外,還將被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但這最高3萬元的處罰金額,對汽車廠家而言乃“九牛一毛”,難以引起重視。與此形成強烈對比的是美國,豐田因召回遲緩被美國交通部處以1640萬美元罰款。
根據《條例》,生產者故意隱瞞、虛報或以不當方式處理汽車產品存在的缺陷,處以召回產品貨值金額2%~50%的罰款;生產者確認汽車產品存在缺陷或者在收到主管部門的召回通知后,未停止生產、銷售、進口存在缺陷的汽車產品,處以產品貨值金額2%~20%的罰款;主管部門責令生產者實施召回,生產者仍未召回的,處以產品貨值金額5%~50%的罰款。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組織的針對該《條例》的研討會上就有代表直言,此次《條例》中規定的處罰額度高、范圍大,如果真按最高限額實施對企業將是致命打擊。
更值得注意的是,汽車召回新規如從部門規章升級為國家行政法規或法律,違規車企在支付罰金的同時,甚至還要承擔民事或刑事責任。
南都訊 記者朱中齊 美國通用汽車公司與其在華合資企業上海通用上周簽署一份為期兩年、價值9億美元的協議。根據該協議,上海通用將從通用汽車美國總部進口 凱迪拉克、別克、雪佛蘭三大品牌下的整車及零部件產品。該協議是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對美國進行正式國事訪問期間中美雙方簽署的一攬子中美貿易投資協定中的一項。
該協議涉及整車進口貿易價值5億美元,零部件進口價值4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