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汽車銷量的迅猛增長,汽車行業消費領域的問題也暴露得越來越多。據四川省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秘書長劉亞兵介紹,2010年,四川全省汽車類投訴案件的數量高達759件,較去年同比上升100.8%,是投訴量前十的商品和服務中增幅較大的一個種類。劉亞兵表示,這與我國在汽車消費領域的法律不完善有一定的關系,同時,他也提醒消費者,“要有消費的防范意識,爭取將消費風險控制在消費投訴之前。并且在消費時注意取證,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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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我省汽車投訴高于全國一倍
據劉亞兵介紹,2010年,四川省汽車類投訴量增長明顯,并成為消費維權難點。2010年,汽車類投訴案件數量達759件,較去年同期上升100.8%,是投訴量前十的商品和服務中增幅較大的一個種類。而全國的投訴量為1.4萬余件,同比上升51.1%,創歷史新高。由此可見,四川省的汽車消費投訴增幅幾乎比全國的水平高出一倍。
劉亞兵表示,隨著汽車使用量的逐年攀升,并且國家尚無汽車“三包”規定出臺,因此,“汽車糾紛的處理難度較大。”從2010年四川省汽車類投訴的情況來看,其主要問題集中在三個方面:一是汽車的質量問題比較突出,投訴案件數量達494件,占全部投訴的65%。二是購車環節的糾紛比較多,其中價格方面的投訴案件數量為26件,虛假廣告投訴案件數量是8件,營銷合同方面的投訴案件為67件。此外,部分消費者付定金之后遲遲不能提車導致的糾紛也比較突出。三是“其他”方面,比如人格尊嚴方面的投訴案件有7件,服務方面的投訴僅次于汽車質量,有12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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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車不賺錢修車賺錢有“名堂”
“很多經銷商都認為:賣車不賺錢,修車才賺錢。這里面就有名堂。”劉亞兵表示,“其實賣車不見得不賺錢,但是修車確實是很賺錢,并且修車也是消費維權的‘重災’區。”他舉了親身經歷的一個例子說明售后維修的陷阱之一——變“推薦維修項目”為“必須維修”。
“我的車子曾經油表指示不準,開到4S店維修。4S店的人說,需要更換油量傳感器,而且也必須更換油泵。”曾經做過飛機維修的劉亞兵,對于汽車也有一定的了解,當場質疑4S店工作人員:“油量傳感器和油泵不屬于鑄件連接,而是螺釘連接,不需要更換。”對方見這個車主“真不是那么容易忽悠的”,只好按照劉亞兵的要求,只更換了油量傳感器。事后,劉亞兵了解到,他更換的油量傳感器只要一兩百塊錢,而更換一個油泵則需要幾千塊錢。“這都是車商受利益誘惑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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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之年”消費者應加強自我保護
2011年,“消費與民生”是3·15的主題詞,對于汽車消費維權隨著汽車銷量也逐年增多的情況,劉亞兵認為,這跟我國相關法律監管不力有關。“有的官員認為,要刺激經濟的發展,也必須鼓勵汽車企業,當然也要保護汽車企業。”但是,劉亞兵也進一步解釋道:“這種保護應該是有條件的,應該大力保護健康、正常、對消費者負責的企業,而不是那些投機倒把、坑害消費者的企業。否則,中國的汽車行業就像溫室里的豆芽,雖然長得快,但是卻很脆弱,經不起風雨。”
同時,劉亞兵也表示,消費者應加強自我保護,爭取把消費的風險降到最低。“打個比方,每一次做完維修保養,都應該把維修保養清單妥善保存,包括更換的零部件型號比如機油(格)的型號等也要記清楚。一旦日后在車輛使用中出現問題,也有維權的依據。”他還提醒消費者,一旦出現需要維權的情況,也不要慌張,保持理性的態度,根據法律規定,可按照以下5種由簡到繁的方式解決:一是“與經營者溝通、協商解決”;二是向消費者協會投訴,由消協調解;三是向行政管理、執法部門申訴、舉報,由行政執法部門查處;四是如果根據消費者與經營者雙方之前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五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