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消費者協會、河北省消費者協會、遼寧省消費者協會、江蘇省消費者協會、江西省消費者協會、四川省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等六省市消協共同致函國家相關部門,建議盡快出臺汽車安全氣囊國家標準。
氣囊“不作為”遭強烈質疑
今年以來,因為安全氣囊而出現的消費糾紛涉及力帆、雷克薩斯、奔馳、皇冠、長安馬自達3、比亞迪等諸多品牌。北京消費者霍女士投訴,今年7月,其朋友駕駛的比亞迪F0以70公里/小時左右的速度與一輛面包車發生嚴重正面追尾事故,劇烈的撞擊力導致所駕車輛前蓋完全扭曲變形,水箱破裂,發動機錯位,車輛幾近報廢,然而事發時安全氣囊一個也沒彈出。比亞迪4S店解釋說可能是汽車碰撞角度不對或者力度不夠所致。
今年6月15日,浙江消費者蔡先生開著新買的長安馬自達3,在路上遭遇車禍,接連被撞三次,車頭撞成稀巴爛,氣囊卻紋絲未動。蔡先生大呼道:“為什么花十幾萬買的車,連撞三次卻一個安全氣囊都沒有彈出來?我如果沒有這么好的運氣不是要撞死了!”可是經銷商卻表示氣囊未彈出只因“沒撞對地方”。
消費者對此不禁質疑:“難道在發生碰撞事故時還要像射擊一樣精確瞄準嗎,或者非要到車毀人亡的地步才叫夠力度嗎?其中就沒有安全氣囊設計、質量方面的原因嗎?”本市一位富康車主趙先生表示,“汽車廠商常常以撞擊部位不正確為由應對,可安全氣囊是保證駕駛員安全的,不是用來驗證汽車撞擊部位的,汽車廠商的這種說法不負責任。”
國標缺失消費者權益難保護
對此,市消協秘書長高吉勝表示,評價汽車安全氣囊是否存在缺陷的國家標準一直缺失。
國家只是于2006年4月出臺了3項涉及安全氣囊零部件的推薦性國家標準,它僅規定了單獨某一零部件的試驗方法,屬于裝配前的試驗標準,而不是整個安全氣囊集成系統的評價標準,它并不能作為判定氣囊制造質量是否合格、氣囊與具體車型是否相匹配的依據,更不能作為判定事故發生后安全氣囊是否應該打開的依據,而美國、歐洲、日本卻早已有相應的立法。
全國乘用車聯席會秘書長饒達表示,目前汽車安全氣囊的確是一個備受關注的熱點,媒體報道中汽車遭受撞擊時,安全氣囊“不作為”導致的人身傷亡事件屢見不鮮,由此引發的法律糾紛也逐年遞增。在一些人看來,正是因為缺乏安全氣囊的國家標準,才導致產品質量得不到保證,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也難以得到法律保護,汽車生產企業也希望盡快出臺這個安全氣囊國家標準。
首個氣囊國標最快兩年出臺
昨日,記者從位于本市的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獲悉,全國首個安全氣囊標準將從本市誕生。工作人員介紹,該委員會已經啟動汽車安全氣囊國家標準研究項目,同時也已經向國家標準化委員會提交了該標準的立項申請。目前已經有多個汽車生產企業以及安全氣囊生產企業參與其中,但預計最快也要兩年左右的時間才能出臺。
據介紹,安全氣囊國家標準將參考美國聯保車輛標準安全法規的相關內容。在參考的同時,還需根據中國的道路設施、汽車和安全氣囊的產品特點等實際情況進行大量本土化的驗證試驗。下一步將進行大量的基礎研究和試驗,再考慮能否據此制定一個推薦性的國家標準,用以約束和規范安全氣囊的生產,促進行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