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
面對一場橫禍時,
幸運地毫發無傷;
面對維權之路時,
不僅運氣不佳,
更是筋疲力竭。
車主維權,
另一場災禍?
3月11日,在廣州舉辦的一場“3·15”消費維權現場咨詢會上,一位車主用拖車把一輛豪華越野車“謳歌”拉到活動現場,現場組織20多壯漢“拉車”維權。
車主名叫楊承定。3月15日,在廣州市工商局舉辦的“3·15”宣傳咨詢活動現場,楊承定再次“攜帶”這輛價值近百萬元的豪車到場,以爛蘋果、臭雞蛋砸車表達心中不滿。
豪車車主砸車、“馬拉車”、“牛拉車”等場景近年來反復見諸媒體,這種維權方式早已不是新聞。楊承定不是第一個吃螃蟹的人,應該也不會是最后一個。
飛來橫禍
發生事故時路況很好,車速不高,而且是側面相撞,為什么左前輪全部斷裂脫落?
楊承定告訴記者,2010年8月29日,他在一間4S店購買了一輛“謳歌”MDX型越野車,同年9月15日該車交付使用,新車落地連稅費一共花了91萬元。他說,之所以選擇這款車,主要是想“買一輛豪車來撐場面”。
然而,今年1月26日14時43分,這輛“謳歌”卻差點讓楊承定一家三口和朋友的一家三口在一場意外中命喪黃泉。
楊承定回憶說,當時他駕車以時速30公里的速度由南往北行駛在廣州解放中路立交橋上,突然間,車輛左前輪斷落,整車向左傾倒,接著便先與對面行駛的一輛轎車發生側面碰撞,然后又撞上了一輛出租車。“當時方向盤完全僵硬不能轉動,車輛失控,向著對面車流撞了上去,而掉下的輪子已經滾到了被撞的兩輛車中間。”
事故發生的第二天,楊承定就找到車輛的經銷商,投訴稱質量有問題。“發生事故時路況很好,車速不高,碰撞也很輕微,而且是側面相撞,為什么左前輪全部斷裂脫落?何況此車還是一臺高檔的進口車!”楊承定說。經銷商告訴他,對質量的質疑需要廠家答復,他們也需要時間與廠家溝通。楊承定提出請經銷商提供一輛代步車,被拒絕。
“經銷商從來沒有主動找過我。”這讓楊承定很不滿,“廠家至今連一個電話都沒有,沒有找我了解相關情況,這是一個負責任企業的態度嗎?”今年2月20日,楊承定及一些親友選擇到4S店門前拉橫幅抗議。
楊承定提出因為車輛有質量問題,要求全額退款。經銷商不同意,認為左前輪并不是在車輛行駛中脫落,而是在事故中與其他車輛撞擊而造成的,并指出交警部門在處理事故時已認定“因操作不當致左前輪脫落”,廠家也認同這一認定。
楊承定向“12315”熱線反映后,廣州市工商局白云分局新市工商所介入調解。經銷商告訴羊城晚報記者,他們在調解過程中,提出兩套方案,一是將車輛修好,另給1萬元的“維修代金券”;二是把車修好之后折價(經銷商評估為55萬元)置換一輛同等價位的車,這需楊承定要補差價20萬元左右。
“這哪是方案?”楊承定說,“這輛車是10萬公里、4年內保修,‘維修代金券’得4年以后才用得著。再說置換方案:折價后只能賣55萬元,這車僅用了3個多月,我就得損失36萬元,再買一輛同樣的車還得補差價并另付稅費,又是三四十萬元,里外加起來我這3個月將損失70多萬元。”楊承定說,他當時提出的“折中方案”是———把車修好,并賠付10萬元的經濟與精神損失費。
3月8日,工商部門以“雙方爭議較大,無法達成協議”為由終止調解。
各執一詞
經銷商:如果是輪子先飛的,車軸與車輪就不會還在一起;如果是駕駛中斷軸,應該只有一個斷點,事實上有3個斷點。
在工商部門終止調解前,經銷商曾給楊承定發去一份書面答復,指出:“如對我司的服務不滿,建議您通過合法途徑予以解決,您及相關人員均不得再采取過激行為破壞我司經營秩序和影響我司商譽,否則,您及相關人員將承擔不利后果,我司將保留追究您及相關人員法律責任的權利。”
3月11日,在媒體記者的溝通下,針對楊承定的現場投訴,經銷商代表黃小姐趕到現場與楊承定“當面對質”。黃小姐拿出交警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對記者說,交警部門認為是“操作不當,致左前輪脫落”。“最希望能調出當時的監控錄像觀看事故發生過程,到底是先脫車輪后撞車還是先撞車后脫車輪。”黃小姐表示,建議楊承定可以走司法途徑,是因為這樣可以調出相關監控錄像,“法院自有公論。”
黃小姐說,經銷商給出的方案已經盡可能地保障楊先生的利益:第一個方案是修車,“已經跟保險公司協商好了,不用楊先生出錢”,“過年期間我們確實做錯了,沒有借一部代步車給楊先生,所以就額外給一萬元維修代金券。但他要求維修后還得賠償10萬元,那是不可能的。作為商家,有過錯才需要補償,但我們做錯了什么?”至于置換新車的方案,黃小姐說:“楊先生挑的那款置換車,我們已經決定以低于市價十幾萬元的售價給他,已經低于成本價了。”
黃小姐透露,除了“謳歌”廠家的技術分析,經銷商也請了其他技術專家來分析,他們也認為這是一起事故———“如果是輪子先飛的,軸跟輪就不會還在一起,事實上事故車輛的輪軸是在一起的;如果是駕駛過程中斷軸,應該只有一個斷點,但事實上有3個斷點。所以我們認可交警部門的認定。”
對于走司法途徑的建議,楊承定這樣認為:“打一場官司,耗時、耗力,談何容易?我作為一個普通消費者,做點小生意,別說跟‘謳歌’這樣一家國際大公司打官司耗不起,就是跟經銷商打官司也都耗不起。‘走司法途徑’聽起來很合理,實際說明他們很霸道。不到萬不得已,消費者誰愿意走司法途徑?”“但這也不是說我完全排除走司法途徑的可能,而是我覺得還沒到那一步,先要嘗試其它的維權途徑。”
檢測報告
車主投訴的難點之一就是“鑒定無門”。汽車的檢測費用更是高得嚇人。
在楊承定看來,經銷商與廠商在面對他的境遇時,沒有給予足夠的尊重:“現在我投訴你的車子有質量問題,經銷商和廠家是不是有義務消除我的懷疑、拿出權威的檢測報告?不應該只有經銷商給我一個簡單答復,廠家沒有任何答復。”
楊承定很想看到的這份“檢測報告”,他自己也不知道去哪里找。他問記者:“有沒有哪個部門能夠介入,要求經銷商與廠商必須給我出具有關這輛車的檢測報告?我很迷茫,感覺無力可使。”
楊承定告訴記者,因為“謳歌”MDX是進口車,他曾找過廣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請求鑒定該車質量是否合格。“1月31日,檢驗檢疫局工作人員到4S店對車輛進行了簡單的外觀檢查,并沒有給出結論。”楊承定說,后來經銷商告訴他,該局工作人員2月份又去過一次4S店,并給出一個結論:認可交警部門的認定。這令楊承定感到氣憤:“為什么檢驗檢疫部門的結論是經銷商先知道?而第二次檢測我沒有在場,也沒有看到正式的書面材料。”
楊承定在維權過程遭遇的難題,已經成為汽車消費維權的一大頑癥。中國質量協會全國用戶委員會曾總結了車主投訴的難點之一就是“鑒定無門”。車主不認可廠家的檢測結果時,就要自行進行質量鑒定,而目前國內僅有的幾家鑒定機構并不接受單方委托,車主要鑒定還需廠家書面同意,而廠家只要一句“沒有質量問題”,就可以把消費者擋在門外。此外,汽車的檢測費用更是高得嚇人,一個主要零部件的檢測費用能達到十幾萬元,普通零部件的檢測費用也要上萬元,全車檢測更是曾經創下上千萬元的紀錄。
放棄,是大多數消費者面對汽車維權時最無奈、也是最實際的選擇。
最新消息是,楊承定已接受最終方案:經銷商把車修好,另給兩萬元的“維修代金券”。他依然認為這是很無奈的選擇。陳強、譚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