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關于促進汽車以舊換新、擴大內需的要求,上海市商務委員會、環保局、公安局等部門結合上海實際,制定了《上海市汽車以舊換新實施細則》,并于10日正式審批通過。而此前,上海已出臺了促進老舊汽車淘汰更新的地方政策。未來兩項優惠政策將同步運行,符合標準的車主也可享受雙重補貼。
根據最新通過的《上海市汽車以舊換新實施細則》,在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期間,將符合有關條件的汽車交售給上海機動車回收服務中心拆解,且在上海換購新車的,可享受3000元至6000元的政府補貼。
而在今年6月,上海已頒布《上海市鼓勵老舊汽車淘汰更新補貼暫行辦法》,規定淘汰符合標準的老舊汽車并購置符合國四排放標準的新車,將可享受到3500元至7500元的補貼。
作為促進老舊汽車淘汰更新的地方補貼政策,《上海市鼓勵老舊汽車淘汰更新補貼暫行辦法》實施一個多月以來收到一定效果,補貼額已超過210萬元,拉動了超過7600萬元的新車銷售。
據上海市商務委員會有關負責人介紹,上海地方補貼政策與國家補貼政策重點略有不同,上海地方政策設計更著眼于環保方面的考慮,補貼額也略有差異。但他表示,只要符合這兩個補貼政策的規定要求,車主可以分別申請,并享受雙重補貼的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