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反復復地征求和修訂之后,有關
日前,記者在國內有關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工作的研討會上獲悉,《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下稱汽車“三包”)的意見征求稿已經接近尾聲,并且已經進入了頒布實施的倒計時階段。
在研討會上,國家質檢總局質量管理司副司長王立昕透露稱,“汽車‘三包’規定(草案)的意見征求工作已經接近尾聲,有關各方在許多關鍵性的問題上已基本達成一致,汽車‘三包’的正式規定將擇機盡快向
王立昕司長進一步披露稱,與汽車“三包”規定密切相關的《產品質量擔保責任條例》(下稱《條例》)正在草擬之中,不久后將向社會公布《條例(草案)》并廣泛征求意見。
本報記者致電國家質檢總局的相關人士和
受到汽車廠家和消費者之間的利益博弈,以及更加強勢的汽車廠家的壓力,汽車“三包”遲遲不能出臺。不過,盡管如此,對于未來“三包”未來實施的可行性如何,仍然存在很大爭議。
“三包”《草案》爭執點
1.“三包”有效期《草案》規定,整車“三包”有效期為2年或者行使里程40000公里,以先達到者為準;損耗件及其他零部件的“三包”有效期達不到整車“三包”有效期的,由制造商明示在“三包”憑證或者產品使用說明書上。
2.哪些問題“包修”
《草案》規定,在“三包”有效期內,汽車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消費者憑“三包”憑證在指定的或者約定的修理商處辦理免費修理(包括工時費和材料費)。
3.哪種情況“包退”
在整車“三包”有效期內,同一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修理2次仍未排除故障,或關鍵總成因質量累計更換2次后,仍無法使用的,銷售者應負責為消費者退貨。
4.哪種情況“包換”
草案規定,在整車“三包”有效期內,因產品質量問題修理占用時間累計超過35日的,或者同一質量問題累計修理5次后,又出現質量問題的,消費者憑“三包”憑證、維護和修理記錄、購車發票,由銷售商負責更換同品牌型號整車。
5.如何計算折舊費
計算公式為:{[車價款(元)×行駛里程(Km)]/1000}×n%。使用補償系數n由制造商在0.5至1之間確定,并在“三包”憑證中明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