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汽車產品質量投訴研討會上獲悉,針對目前汽車質量投訴上升的現象,有關部門擬對由于設計原因造成涉及安全的汽車缺陷產品實施強制召回。目前,由相關部門草擬的《缺陷產品召回管理條例(草案)》已經報國務院有關部門,而相關配套法規《產品責任法》、《消費安全法》也在起草當中。
據了解,目前的汽車產品召回制度屬于部門法規,由于沒有相關配套法規,對于企業沒有強制效力,因此目前汽車召回制度一般是管理部門建議,汽車企業自愿召回,而隨著汽車投訴案件的增多和消費者投訴解決難度的增大,自愿召回已經不能解決汽車市場快速發展造成的問題,而隨著汽車相關法規的成熟,強制召回再次被重新提上日程。
曾經被業內寄予厚望的汽車產品“三包”,2002年至今仍然沒有出臺,這是制約該項召回制度實施的最有力法規。有關人士在研討會上表示,汽車“三包”制度本身沒有任何問題,只是由于配套法規不健全,實施起來有難度。而隨著汽車產品問題的大量出現,今后的質檢部門的工作重點是產品質量問題,而汽車產品的安全性是比較緊迫的問題。
目前,質檢部門已經開始和消協、汽車檢測部門加強信息溝通,建立汽車投訴系統和技術信息系統,為明年實施汽車強制召回作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