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吉林市部分市民向記者反映,該市出租車司機在收取車費時,采用四舍五入的計費方式,引發諸多糾紛。日前,記者趕赴吉林市對此事進行了調查。
出租車計費引發糾紛
今年5月,吉林市市民王先生和女兒乘坐一輛出租車辦事,抵達目地的后,出租車的計價器顯示金額為12.5元。王先生的女兒照此付費,遭到拒絕。出租車司機表示,依照吉林市出租車四舍五入的計費方式,車費應該是13元。雙方就此發生爭執,情緒激動的王先生突然倒地身亡。事后,王先生的女兒將出租車司機告至法院。目前,該案仍在審理中。
據吉林市消費者協會秘書長肖宏瑛介紹,近年來,因出租車計費引發的消費投訴不斷,司乘雙方矛盾的焦點就是四舍五入的計費方式。當出租車計價器顯示元后的尾數超過“5”時,司機想“入”上去,乘客則想按實際金額付費,雙方為此經常發生爭執。在消協的調解過程中,被投訴的出租車司機們稱,1993年6月2日,吉林市物價局和吉林市城鄉建委聯合下發了吉市價收(1993)29號文件,規定了出租車計費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則,因此,其計費方式有“法”可依。
計費方式飽受爭議
10月初的一天,記者在吉林市公路客運總站門前上了一輛出租車,抵達目的地吉林市人民政府門前時,出租車的計價器顯示金額為7.70元。出租車司機說,“車費是8元”。記者指著計價器問:“這不是7.70元嗎?你憑啥收8元呢?”出租車司機說,“我們按四舍五入收費,是有文件規定的”。無奈,記者支付了8元車費。
在臨江門大橋附近的一個商場門前,正在等活的出租車司機何先生接受了記者采訪。他說:“其實,四舍五入的計費方式讓我們這些開出租車的司機整天鬧心,拉載乘客時也是提心吊擔,總擔心計價器出現尾數后乘客不買賬。”何先生表示,他開出租車已經5年了,經常都會因車費的問題與乘客爭執,有時為了寧事息人,尾數超過“5”時也不要了,每天損失不少錢。
對于四舍五入的計費方式,乘客有什么看法呢?記者隨機采訪了多位市民。市民杜先生說,四舍五入的計費方式不可取,它縱容了出租車司機變相宰客。有時出租車到目的地了,計價器顯示金額的尾數如果是“5”以下,司機一般不會馬上停車,常常是往前“蹭”一段,待尾數超過“5”時再停下,這樣就可以多收錢。市民龔女士表示,乘坐出租車時,常會因車費弄得心情不愉快,她建議取消四舍五入的計費方式,像其他城市那樣去零取整計費。
有關部門正研究解決
吉林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室付主任向記者證實,吉林市出租車采用四舍五入計費方式始于1993年,根據當時的社情民意和經濟條件,由吉林市物價局和吉林市城鄉建委聯合下文,規定了出租車的起價標準和里程收費標準。
吉林市出租車管理辦公室副主任朱國明向記者出示了1993年6月2日由吉林市物價局和吉林市城鄉建委聯合下發的《關于調整吉林市市區客運出租汽車收費標準的通知》,在該《通知》的第四條,寫有“出租車行駛里程收費由計價器顯示車費金額,元以后的尾數實行四舍五入以元計”。朱國明介紹說,目前,吉林市共有出租車6500多輛,起車標準為5元/2.5公里,統一公里運價(不分車型)單程每公里1.80元,加收50%空駛費;往返每公里1.20元。朱國明表示,他們確實接到不少乘客有關計費的投訴,因車費引起的司乘糾紛時有發生。
吉林市建委計財處有關人士告訴記者,“這種計費方式確實有些落后,與當今社會發展不合拍,也引發了不少司乘糾紛。現在建委的職能已經改變,此事應該由市政公用局負責。”
吉林市市政公用局公交處劉處長表示,出租車四舍五入的計費方式引發多起司乘糾紛,已經引起了市政公用局的高度重視。目前,市政公用局正在研究解決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