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籍的王林在陜西華中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出資近14萬元,購買了一輛華泰現代圣達菲越野車,開車出了銷售公司大門沒走三公里就被交警攔住要罰款,原因是銷售商提供給王林隨車攜帶的臨時牌照是假冒的。
上路三公里假牌照被查扣
9月1日12時許,在西安投資搞機械銷售的山東籍王林先生經朋友介紹,在西安北郊的陜西華中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出資近14萬元,訂購來一輛華泰現代圣達菲越野車。由于有朋友的介紹推薦,王林當時決定照顧這家銷售公司的生意;銷售公司也很義氣,隨車送給王林“京A08667”的臨時牌照,以方便王林駕車上路時應付交警檢查。
王林告訴記者,買車時自己在銷售點的財務室繳納了購車款,財務室的工作人員馬上在電腦上給自己打印出這份臨時車牌。車牌后面,還有“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印章,簽發人是劉寶成,發證日期是2008年8月31日,有效期至2008年9月30日,有一個月時間。
吃過午飯,王林興致勃勃地駕車出了銷售公司大門,未料沒走三公里就被在朱宏路上執勤的交警攔住,以該車使用的臨時牌照屬假牌照和未購買交通強制保險為由,將王林剛買的新車予以暫扣,還要對王林處以1800元的罰款,同時扣6分的處理。
銷售商涉嫌批量做假牌照接受警方傳喚
西安交警九大隊向記者證明了王林使用假牌照而被扣車罰款一事,法制辦公室的肖警官說,從今年2月起,新出臺的規定為:顧客購買車輛后,首先購買臨時強制保險,再拿著購車發票等證件,在購車地車管所申請購車地的臨時牌照,之后才能駕車上路。再則,臨時牌照必須由公安機關機制打印對外發放,而不應出自賣車的銷售商之手。而且臨時牌照的時效按相關規定是半個月而不是王林所持臨時車牌上標注的一個月。所以王林隨車攜帶的臨時車牌“京A08667”應該是假冒的。
陜西華中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主管馮博在電話里告訴記者,他們公司從今年三月起至今,每月要銷售七八十臺車,公司隨車提供的臨時牌照都沒出過事。這位馮主管稱,銷售公司提供給顧客的臨時車牌照全是公司從北京購買的,所以自己不對這些臨時車牌的真假做判定。馮主管認為交警九大隊交警攔車后認定臨時車牌有假缺乏相關依據,實際目的是為了罰款搞創收。
汽車銷售點自己打印發放臨時車牌,而且有車牌被交警認定是假冒的。懷疑陜西華中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批量制造假臨時車牌,記者隨即向西安市公安局經開分局鳳城路派出所報案。再次面對記者和警察的詢問時,這位馮主管又改口說,銷售公司提供給王林的臨時車牌是公司運送車輛的司機當日從北京捎回來的,當時司機捎回來兩張空白臨時車牌,其中一張臨時車牌已隨其它新車到了外地,但未接到牌照有假的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