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經濟:一個愿打,一個愿挨
對于“號牌黑市”,中國人民大學法學教授、中國人民大學經濟法學研究中心主任史際春認為,這是“周瑜打黃蓋——一個愿打,一個愿挨”。有這個需求,就會有交易。這種明顯意在“規避法律”的行為用法律監管、規范起來比較困難,因為無論是通過搖號獲得號牌資源,還是在搖號政策實施之前儲備、備注號牌,這本身都是在規則范圍內的動作,是鉆了政策的空子。“能夠規避法律,一定是法律規定存在一定的漏洞,要杜絕這種‘鉆空子’的現象,就只能在政策的操作上更加嚴密。”史際春教授認為,根據民法的原則,并非法律絕對禁止的行為,不能明確定義為違法行為。
史際春教授將經濟行為分為三種:一種是合法的白色經濟;第二種是違法的黑色經濟;第三種,介乎兩者之間,即為灰色經濟。后者既難以界定其合法,又難以定性其為非法。但在事實上,灰色經濟大量存在,在整個經濟中占的比重非常大。
這種號牌“灰色經濟”的出現,是由北京市政府行政措施造成的,“等到政策放開了,車輛買賣不受限制了,就自然沒有這種事了”。但任何政策的修改都要經過審慎的論證,并不是說改就能改的。史際春教授認為,在目前公共交通建設的速度跟不上私家車增長的速度的情況下,短期內限制購車的政策能夠有助于防止交通擁堵進一步惡化。
史際春教授建議市民樹立法制觀念,并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對于“號牌買賣”的行為,史際春建議“三思而行”,要有自我責任和保護意識,嚴防欺詐等行為。(王叔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