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兩則關于缺陷產品召回的新聞吸引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
一為國務院法制辦公室7日發出通知就《缺陷產品召回管理條例(送審稿)》公開征求意見。二為廣汽豐田發布公開聲明,宣布自24日起對26萬輛問題凱美瑞汽車實施主動召回。在兩大新聞事件引發的討論中,有專家指出,我國缺陷產品召回正趨向常態化。
召回力度大幅提升
自2004年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商務部和海關總署等四部委聯合簽署《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算起,缺陷產品召回制度從無到有,在我國已經走過了4年多的歷程。
回顧這4年多的實踐,可以用“小步快走”來形容。如果說2004年尚是以缺陷汽車產品為試點對召回制度進行探索的話,那么從2007年開始,步伐就明顯加快。這一年,國務院頒布施行的《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明確了企業召回義務;同年,質檢總局頒布實施了《兒童玩具召回管理規定》、《食品召回管理規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定了《藥品召回管理辦法》。2008年,《缺陷產品召回管理條例(草案)》立法聽證會在北京召開。今年4月,《缺陷產品召回管理條例(草案)》出臺并公開征求意見。
從部門規章到條例,再到法律,我國缺陷產品召回法律法規體系正日臻完善。一旦《缺陷產品召回管理條例》通過并實施,法律的剛性也必然促使對缺陷產品召回的強制力大幅提升,監管將越來越有針對性,監管力度和威懾力也將越來越大。
從宏觀背景來看,今年作為“質量和安全年”,質檢總局已在全國范圍內大力展開了系列相關活動。中國消費者協會公布的2008年數據顯示,全年共受理消費者投訴63萬件,質量和安全問題占61.8%。而據國家質檢總局統計,2009年一季度,缺陷產品管理中心共收到汽車有效投訴871起,比2008年同期增長43.96%。嚴峻的形勢下,“缺陷產品召回”必然會發揮更大的作用,以有利于刺激消費拉動內需、有利于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有利于提高企業產品質量和國際競爭力。
從產品召回的范圍來看,從汽車召回到食品召回、玩具召回、藥品召回,召回的范圍越來越大,而《缺陷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則已拓展到(除軍工、藥品)幾乎所有產品,力度不可謂不大。
從監管的力度來看,自2004年以來也是逐年走強。根據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的《缺陷產品召回管理條例(送審稿)》規定,生產者不主動召回缺陷產品,并向有關質檢部門報告的,將可能面臨最高50萬元的罰款。
據質檢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副主任王赟松介紹,目前企業在召回過程中容易出現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不能按期提交召回情況報告,不能按照要求通知車主造成召回率過低,一些4S店要求車主自費修車,召回公告為免費更換,實際則變成免費檢測等。王赟松表示今年將加大處罰力度,采取罰款、風險預警等手段保護消費者權益。
從標準化建設來看,經國家標準委批準,“全國產品缺陷與安全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已于2008年正式成立,缺陷產品風險評估、產品召回有效性、產品召回追溯等工作開展順利。
召回趨于高效成熟
質檢總局公布的數據顯示,從2004年開始實施缺陷汽車召回制度以來,截至2008年底,總計召回缺陷汽車184萬多輛,涉及54家國內外汽車制造商的180種車型,召回次數達155次。其中2008年召回47次,涉及國產車19次、486592輛,進口車28次、52028輛。
數據還顯示,去年全國召回車輛已超過了2004年到2007年的總和,而且全國八成召回車輛由缺陷調查引發并促成。2008年缺陷產品管理中心收到車主有效投訴2933起,共開展20多次缺陷調查,由缺陷調查而引發的召回車輛數量達43萬輛,占全年汽車召回車輛總數的80%。
在對企業開展的召回活動實施過程監管中,2008年抽查11份召回總結報告,涉及召回數量為5.3萬輛,實際完成的召回數量為45421輛,平均召回完成率為85.5%。總體召回實施情況良好,達到預期目標。
一系列數字背后展示的是,國家相關部門對缺陷產品召回的運作趨于高效成熟。隨著缺陷產品安全標準的數量、要求,以及與安全產品配套的實施辦法逐漸完善,缺陷產品的標準體系和管理體系已初步構建,這也為主管部門依法、科學監管提供了保障。
《缺陷產品召回管理條例(送審稿)》公開征求意見同樣表明,我國以缺陷汽車產品為試點的產品召回制度的探索和實踐取得了成功,為向其它產品、領域推行召回制度積累了寶貴經驗。
高效成熟的產品召回工作既是社會公共安全的需要,也是經濟發展的迫切需要。資料顯示,2007年,歐盟要求召回的產品中,中國企業產品占到50%;美國要求召回的產品中,中國企業產品超過2/3。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實施產品召回,已經成為歐美、日本等發達國家進行貿易保護的重要手段。另據不完全統計,2007年因為發達國家的貿易保護而使得我國出口損失超過360億美元,31.4%的出口企業受到沖擊。
召回制度保駕產品質量
早在2004年,“奔馳首次在華召回轎車”的新聞曾轟動一時。其時被召回的車輛為2003年8月至10月間生產的奔馳C、CLK和E系列轎車,主要問題是個別車的安全帶不能緊扣到位,需要更換安全帶帶扣。
如果說“奔馳召回”廣受關注是因為在當時還屬于新鮮事的話,那么時隔5年,“凱美瑞汽車召回”備受關注,除了因為廣汽豐田凱美瑞創造了中國汽車召回的一個紀錄——一次召回近26萬輛汽車外,另一個原因是,部分媒體的炒作所致。
有關專家認為,個別媒體從業人員的素質較差,對缺陷產品召回的規定,甚至對召回的基本定義都未弄清楚,就上場當起“裁判員”,動不動就上綱上線,誤導公眾。
這成了“新聞背后的新聞”。
專家指出,召回本身并不說明產品質量不過關,而是可能有質量瑕疵。美國的《統一產品責任法》把“缺陷”表述為“不合理的不安全性”。《關于人身傷亡的產品責任的歐洲公約》認為,“考慮了包括介紹產品在內的所有情況后,若產品未給人們提供有權期待的安全”,則該產品存在缺陷。在我國有關召回的法律法規中,對“缺陷”的解釋都是指產品存在某種“不合理的危險”。
從這些解釋可以看出,“缺陷”一詞的核心指向是產品的安全性能方面存在的某些“不合理性”,其與表述產品質量問題的“不合格”完全是兩碼事,是屬于不同性質和范疇的兩個概念。
比如說,汽車召回并不是有人理解的一種投訴行為,而是汽車企業對可能存在的問題一種負責的態度,而且汽車召回也不是一種交易行為,它是汽車企業基于社會公共安全所必須履行的法律義務。
就在凱美瑞宣布召回后的第3天,4月27日,上海通用汽車有限公司、重慶長安福特馬自達汽車有限公司、一汽轎車股份有限公司三家車企,決定召回13549輛新凱越、福克斯、蒙迪歐致勝、馬自達3、馬自達2及奔騰轎車。三家車企在同一天宣布同一類產品缺陷召回,這在中國汽車召回史上尚屬罕見。
事實上,就時下而言,缺陷產品召回已經不是什么新聞。據中國質量新聞網資料,從今年4月下旬至5月下旬——不到一個月時間里,就有近10家企業向國家質檢總局提交召回報告,產品包括汽車和玩具等。
從汽車召回到食品召回再到玩具召回,缺陷產品召回正成為一種“市場常態”。但目前仍有一些企業在召回問題上表現消極,遮遮掩掩,害怕會影響企業的聲譽和品牌。那么,企業究竟該怎么看待缺陷產品的召回?不妨讓我們看一看世界頂級品牌奔馳公司是怎么做的:目前,奔馳公司在全球實施汽車召回的數量累計已超過其銷售汽車總量的1/3。今年梅賽德斯-奔馳(中國)汽車銷售有限公司也向國家質檢總局遞交了召回報告,決定自2月18日召回部分2005年9月15日至2006年8月15日期間生產的相關奔馳S級轎車555輛。而這亦是該公司3年內第5次實施自主召回。
“汽車召回對于我們來說也是一把雙刃劍。”梅賽德斯-奔馳(中國)公司對外界表示,“一方面,它表明廠家是負責的,另一方面,客戶就會問:是不是車輛確實存在質量問題?但是奔馳不怕這樣的挑戰。我們以客戶為上帝,一切對客戶負責,一切為了客戶的安全。只要發現任何質量問題,奔馳公司都會負起責任來。”數據顯示,在中國市場,奔馳在2008年銷售了38700輛新車,絕對值雖然不大,但同比增長44%,遠遠高于其他同類品牌。